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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诉讼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2011-08-01    作者:110网律师
发生医疗纠纷后,很多患者都来咨询,问我应该怎么办,我通常会仔细研究病例并结合患者自身描述对整个案情有所了解,如果认为医方有明显过错,我会鼓励患者通过诉讼解决。而患者几乎无一例外会要求我说明如果诉讼,胜算率有多高。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律师不是法官,不能主宰法官的想法,更不能主宰判决,但律师在接案之前一定会深入研究,发现现有证据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是能够支持患者的请求的情况下,才会鼓励患者诉讼,因此,不要认为律师只要有钱赚就会帮你打官司,只有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律师才会接手案件,至于诉讼结果,由于诉讼总是有风险的,这风险包括对方可能持有的证据能够绝对驳倒己方观点,而在立案前我们并不能了解对方的全部情况;还有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显然的不公判决,这也是律师不能预料的。但我们不能因为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就不去诉讼。纠纷发生后,院方往往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但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十分严格的,只有很少的医疗过错能够成医疗事故,因此,在没有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医院是不会主动赔偿患者的损失,这时候,患者面临的唯一的,最有效的救济办法就是诉讼,请求法院来判决医院赔偿患者损失。只要证明患者有损害事实(这一点几乎是没有疑问的)并且损害事实是由医院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则可以胜诉,这样就扩大了赔偿范围,患者胜诉的几率也就大多了。根据我的医疗诉讼经验,基本上,只要病例上能够找到医院有过错的,患者最后几乎都能得到判决赔偿。因此,患者在面临医疗纠纷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定信念,我相信,正义的天平是向着真理的,困难总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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