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案件受理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可见,除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外,进行民事诉讼都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
(编辑 纵马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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