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发布日期:2011-08-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根据规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不收费。
其中,出质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出质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是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质权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是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需要双方共同签名或盖章的文件有: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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