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儿子遭遇车祸 高薪父亲陪护 高价陪护费获法院判决支持

发布日期:2011-08-26    作者:李英俊律师
儿子遭遇车祸 高薪父亲陪护  高价陪护费获法院判决支持
 
  人民法院报洛阳825 儿子出车祸,身为总工程师的父亲陪护,最终,陪护费高于医疗费。今天,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交通事故案,支持了父亲陪护费1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王飞是个大二的学生,2010727,在家过暑假的他,在步行横过洛阳市南昌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剐倒,造成左第二跖骨骨折,右枕部头皮挫裂伤,下颌部挫裂伤。肇事司机将王飞就近送往医院,并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王飞是个独生子,突遭横祸,父母心疼不已,好在医院离家不远,由父亲在医院陪护,母亲送饭,住院21天,共花去医疗费2800元。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超速、汽车制动不灵、没有保护好现场,负事故全部责任,王飞不负该事故责任。另查明,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王飞出院后,与车主调解无果,遂将车主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6万余元。由于王飞的父亲年薪18万元,仅护理费一项就有1万余元。
  庭审中,车主对其他费用不持异议,唯独对王飞父亲的护理费不认可。保险公司辩称:民事责任是以采用理想的回复原状救济手段为原则,当难以回复原状时,则采用损害赔偿予以补救,而作为民法重要内容的损害赔偿又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在损害无法恢复、不可逆转时,双方均有义务预防损害的扩大。王飞的病情只是一般骨折,没必要让年薪18万的父亲护理,这种扩大的损害应由原被告分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交警部门对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客观真实,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应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王飞身体损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关于护理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于保险公司护理费过高的答辩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信,遂作出上述判决。(高 晋)
  ■法官说法■
  陪护者没有扩大损失的故意
  涧西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石平安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护理人员收入的计算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如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该解释一出,就引发过争议,那就是高收入者护理是否会扩大实际损失,是否有失公平,并建议就护理费数额设置上限。我们认为,对陪护费的判定上,不能简单地以数额高低来衡量,而要综合考虑陪护者的实际损失,陪护者和受害人的关系,受害者病情的需要,最主要是看陪护者的主观故意。如果仅仅是为了多要护理费而故意主张一个与受害人没有关系的高收入者,法院当然不会支持。
  但是在本案中,受害者和陪护人是亲生父子,儿子住院,父亲袖手旁观,雇人陪护,似乎不近人情,也不合情理。对于受害者而言,选择普通的医院,住院21天,医疗费仅花费2800余元,确没有扩大损失的恶意。再者,既然法律规定了有两种陪护的选择,我们应该尊重受害者选择的权利。同时,对受害者的赔偿兼有补偿性、惩罚性和教育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陪护费适当高一些,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24小时法律咨询热线:13980790988成都汽车及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李英俊
  (非四川地区案件请咨询本省律师)
  法律咨询QQ610122990 电话:(02865850088
  E-maillawyerliyingjun@vip.qq.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www.scdpw.org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因常在外办案,如需到所上面谈请先打13980790988预约)
  成都市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邮编:610036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