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札记6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62(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1-09-04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某某加油站诉某某销售某某石油公司因未获授权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案
【裁判摘要】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等经营资源许可给被特许人使用,未经权利人追认,所签订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2期,总第14辑,法律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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