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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发布日期:2011-09-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集体合同是科学地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利益关系的法律制度。

  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占主导地位的是劳动关系。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实体,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决定企业的用工和分配等重大问题,这就使劳动关系呈现复杂化。从发展方向上看,我国劳动关系的规范化调整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国家法律、法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生活福利、职工培训、保险及用工制度等问题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科学地解决了企业与职工利益关系的调整问题。它把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及其代表者工会摆在平等的位置上,使经营者的管理权威与职工的国家主人翁地位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仅使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了相互依靠、相互支持的密切关系,还能促使双方自觉地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当企业劳动关系出现紧急情况,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实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可以变职工自发的无序的抗争行为为有序的依法维护和协调行为,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集体合同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及其代表者工会之间的义务用合同形式确定下来,使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负责任、共享利益,为企业的兴旺发达提供了可靠保障。

  企业进入市场后,厂长(经理)的担子加重了。但要搞活企业,单靠厂长(经理)承担责任是不够的。它不仅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结构,还需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市场是企业发展的外部动力,经营者与劳动者的积极性是企业活力的内部源泉。重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充分发挥经营者和职工两个积极性,这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集体合同就是通过职工、工会和企业相互承担义务的形式,把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把厂长(经理)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变为全体职工与厂长(经理)共担责任与风险。它一方面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作为当事人双方的共同目标,把经营者承担的责任转化为全体职工共同的责任;另一方面在保证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把职工的注意力吸引到关心企业、搞活企业上来。这就为企业的兴旺发达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三,签订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

  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企业,特别是某些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肆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比较严重。严重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职工的身心健康,也成为导致一些企业劳动关系紧张,劳动争议频繁,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是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之一。

  第四,签订集体合同,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

  集体合同是有效地动员全体职工完成各项计划、指标的手段。集体合同是在经过职工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签订的,它集中了职工的智慧。集体合同签订后,使全体职工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具体行动纲领,这就为完成企业各项计划、指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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