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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保报销药品新增866种 抗乙肝病毒类药首次纳入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11-09-30    作者:卓识律师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了新版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该目录新增866种可报销的药品,抗乙肝病毒类药物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目录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目录删除了84种药品

   此前北京市执行的是2005年版目录。与之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有药品2510种,增加了866种可报销的药品,报销药品数量之多也达到历史之最。同时,新版目录还删除了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84种药品。

   此次发布的新版目录共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个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92个,中成药1218个,还包括47个民族药品种;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2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个。

   新增部分新特药

   新版药品目录扩大了甲类药品范围,这类药品占到了目录总数3/4还多,参保人员可直接报销。

   不到1/4的乙类药品中,治疗糖尿病的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由原来的个人先行负担费用50%降到10%。

   抗乙肝病毒类药物则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目录还增加了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以及抗肿瘤的新特药,并放宽了原有的一些限制,如抗高血压药厄贝沙坦,原来限一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费用仅由个人负担10%。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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