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保险常识 >> 查看资料

保单补签名要注意时限

发布日期:2011-1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家住长宁路的朱先生,近日在整理保险单时发现,1997年为妻子购买的一款养老保险产品,签署保单时妻子在京进修,因此是朱先生代为签名的。这份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他是否需要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的手续呢?

  答: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应该亲笔签字,特别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必须亲笔签字,否则应及时办理补签名手续。

  不过,中国保监会对补签名手续也有一项重要规定,即以2000年11月1日为界,对该日期前签发的保险单,视为本人签字;该日期后,必须办理补签名手续。经由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重新确认后,可办理补签名手续,合同才自始有效。由于朱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养老保险是在1997年,虽是代签名,这份保险合同还是有效的。

  但如果是在2000年11月1日之后投保的消费者,且保单上没有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是由家人或代理人代签名的话,应当尽快和保险公司客服部门或者自己的代理人取得联系,办理补签名手续,并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

  由于办理补签名手续之前的保险合同相当于无效合同,因此,经过笔迹鉴定等方式论证代签名情况属实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对保险合同进行再次核保,而投保人此时也有权利再次考虑是否订立保险合同。

  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该保险合同从之前订立的时间起恢复效力;如果保险公司再次核保中发现问题,有权根据保户情况采取加费、降低保额、部分责任免除,甚至拒保。同样,如果消费者此时提出不愿意投保,保险公司理应返回消费者之前缴纳的全部保费。

  不过,当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残疾等身体原因不能签字的,可以委托法律认可的人士代为签字。此外,碰到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发生地址变更等这类不会影响保单法律效力的情况,代理人得到客户授权,也可以代签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