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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促调解 王某故意伤害伯父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1-11-22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7月,张倩雯律师和师傅涂明忠律师出庭为当事人王某故意伤害辩护,王某因亲属间纠纷打架,致其伯父二处轻伤。庭审中,提出了王某具有多方面的从宽处罚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可以从轻处以八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其一,根据“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规定,王某在本案中因酒后冲动,致一人轻伤(二处),建议以一年为基准刑。(一般致多处轻伤才考虑在一年以上确定基准刑);其二,王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其三、本案双方是伯、侄关系。根据“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的规定,建议减少基准刑的20%;其四,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根据“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害人具有一般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的规定,建议减少基准刑的20%;其五、王某在本案中有持一根木棍殴打被害人,根据“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害他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的规定 ,建议增加基准刑10%。
据此,根据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可以对王某减少基准刑的40%,即处以基准刑一年×60%=7.2个月。故建议对王某以八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为宣告刑。如果王某与被害人能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分或宣告缓刑。
  本案开庭后,辩护效果良好,辩护人和法官积极做说服工作,王某家人和被害人双方之后均同意调解,后调解协议达成,当事人王某获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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