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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续保有条件

发布日期:2011-1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分析:今年41岁的魏先生买了某寿险公司的长期寿险,作为主险缴费20年,另外附加了1份一年一保的医疗保险,连续支付了7年保费。期间身体一直不错。今年3月,他因肾绞痛、血尿等疾病两次住院治疗,诊断为肾结石。出院后他递交了理赔申请,并拿到2347元保险理赔金。令他意外的是,他还被告知:“以后泌尿系统结石及并发症将作为除外责任”。也就是说,这个病保险公司就不保了。魏先生很难接受:保险公司明知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个病,却二话没说把责任给先免了?

  点评:魏先生的附加住院保险为1年期健康险。一般此类合同约定,在主险交费期内,若经审核后需附加条件续保的,待附加条件达成后,附加险责任才产生效力。由于魏先生在主险保单年度里患了疾病,对下一保单年度来说,即使这次不要求理赔,也成了有“既往症”的被保险人,因此保险公司会根据他目前的健康状况,对附加险重新作风险评估,并作出“附加条件再续保”的核保决定,如例中“以后泌尿系统结石及并发症将作为除外责任”。

  续保指投保人在原保险合同期满时,与保险人重新签订合同,它本质上是重新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新的合同怎么签,首先要看原有合同中是否载有有关续保的规定,如是否保证无条件续保,是否保险费率不变等;如没有规定,则双方应当就条款的其他内容进行协商,如达成一致则续保成功,否则就无法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为控制风险,都要对保险标的作严格核保。“既往症”是个人健康保险核保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由于魏先生的泌尿系统结石有复发的可能性,且可能导致其他重大疾病,故保险公司按照原保单条款规定,在续保时将其作为除外责任,这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承保原则。目前市场有长期健康险和保证续保等健康险,可避免一年一保的风险,但保费可能相对较高。魏先生不妨考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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