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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国际保理(三)——国际保理答疑

发布日期:2011-1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际保理业务包括哪些费用?

  国际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三部分:(1)保理商佣金,其中出口保理商佣金约为发票金额的0.1-0.4%,进口保理商佣金约为发票金额的0.4-1%.不同保理商确定的佣金比例范围有所不同。(2)针对每单发票的处理费用,约为10美元。(3)银行费用。

  ◎若出口保理商已向出口商提供融资,在遭到进口商及进口保理商拒付时,出口保理商是否可以向出口商追索?

  是否可以追索要视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前者在由于发生了协议约定的情况导致无法收回款项时,出口保理商可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口商追索;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下,出口保理商只得自己承担资金损失。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基本采用无追索权保理,而我国开办保理业务时间不长,保理商为保护自身利益,采用有追索权保理的情况相对多一些。

  ◎若进口商到期不付款怎么办?

  如果进口商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等为由到期不付款,则进口保理商会将拒付原因通知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通知出口商;保理商会协调进出口双方解决贸易纠纷。

  若纠纷确实是由于出口商未按照基础合同执行,则进口保理商可免除付款担保责任。若属于进口商无理拒付,则进口保理商仍需承担付款担保,最迟于发票到期后90天向出口保理商付款。

  如果出口商完全履行了基础合同,而进口商却出现破产等突发事件,无力偿还欠款,则进口保理商必须履行付款担保,向出口保理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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