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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帮工”开车撞人 车主应赔偿

发布日期:2011-11-27    作者:连会有律师



“帮工”开车撞人车主应赔偿
2008-07-31 14:28:39 来源:河北青年报 编辑:klaudia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咨询人:宋女士
■来电内容:一个月前,我弟弟开车去给客户送货,他的一位同学正好来找他,便陪弟弟一起去了。半路上,弟弟的同学提出开会儿车,鉴于该同学已经考取了驾照,弟弟就允许了。不料,在该同学开车期间发生了车祸,将一人撞伤。
弟弟的车上了保险,保险公司赔付后,伤者所需医疗费还差一大部分。因为弟弟是车主,就支付了这部分医药费,但车祸是弟弟的同学开车时酿成的,请问该同学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
■分析人: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
据宋女士所述,该同学开车期间发生车祸并致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则该同学应为事故责任人,但赔偿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宋女士的弟弟作为车主,允许了其持有驾照的同学的开车行为,如果该车辆投入保险且其同学有驾照,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相应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的伤者所需医疗费用等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则应根据宋女士弟弟的同学开车行为的性质来确定。这是因为帮工和出借在行为认定上是不同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
在宋女士所述的此次事故中,该同学陪同车主送货,开车未索要报酬,应属于无偿帮工行为,而不属于借车行为。发生事故后的赔偿责任,应由车主即被帮工人承担;如果该同学即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应与车主即被帮工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帮工行为的责任界定
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帮工人在无偿提供帮工劳动时,发生事故并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由被帮工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帮工人需要承担责任:若帮工人存在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人身伤害,则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应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帮工人在被帮工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提供无偿帮工过程发生事故,则应由帮工人承担全部责任。
借车行为的责任界定
出借车辆发生事故,在出借车辆时如果出借车辆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且无饮酒等不得驾驶的情形,借车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因出借人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事故的赔偿责任应由借车人承担,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出借车辆时出借人存在过失,比如出借车辆存在不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或者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或存在饮酒等不得驾驶等情形,借车人发生事故则应由出借人与借车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文/本报记者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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