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伤保险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1-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办理时间:每月1-25日办理,逾期转下月办理。
2.单项工伤增加:单位填写《临海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从办理的次月开始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单项工伤保险)。
3.单项工伤减少:单位填写《临海市工伤保险人员减少登记表》并加盖公章,终止缴费时间为办理的当月(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保险的人员减少不用填写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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