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总结网络诈骗四术:购物及交友花样多
发布日期:2011-12-07 作者:110网律师
据统计,2009年,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型诈骗案件242件、涉案人数达382人,到了2010年,上述两数升至437件、592人,案件数量同比上升81%,涉案人数同比上升55%,增幅明显。其中,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犯罪增多,高科技手段频现,手段层出不穷,更趋于隐蔽。
类型一 互联网上竞拍及购物诈骗
一些行骗人会建立“山寨版”电子商务网站,或通过大型电子商务网发布“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虚假商品销售信息,以低价吸引网民上当。还有一些行骗人会在网站上搞六合彩赌博网站、淫秽色情网站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注册费,一旦注册成功,手机话费就被扣除。此外,游戏网站向玩家派送“中奖”信息,让玩家汇邮费、税费,买的东西和寄来的东西“货不对版”等,都是诈骗的常见招式。
类型二 网银、信用卡诈骗
“网络上所谓二代身份证生成器随处可见,只要知道他人的身份资料,就可以直接生成堪以乱真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再用这些资料去骗领信用卡”,韩亮表示,有不少案件的犯罪分子都是从网络上购买他人身份资料。
类型三 虚假股票或投资理财“钓鱼”网站诈骗
一些犯罪分子开设虚假网站,称向股民偿推荐优质股票、诱导股民交费“入会”、代理炒股等,骗取事主钱财。事主要么轻信虚假消息,股票被“套牢”,要么把钱汇入嫌疑人账号后,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类型四 网上交友、征婚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刊登个人条件优越的交友信息,吸引事主上当,在通过网络和电话沟通中,用“甜言蜜语”蒙惑事主,后以“生病”、“车祸”、“被查扣”、“新店开张”等各种理由让事主垫付钱财。
韩亮表示,作为网上消费的网民,一定要了解卖家和商品价格,对于没有固定地址、电话的卖家,不要轻易进行交易;妥善保存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对于推荐股票的“钓鱼”信息不要“上钩”;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郭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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