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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 深圳绑架罪律师辩护 深圳绑架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1-12-09    作者:110网律师
 
【绑架罪的量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成功案例:
黎律师近期代理的部分成功案例:
1
、刘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一审被告人刘某某被做出有期徒刑3年;
2
、谭某介绍卖淫罪一案,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
3
、郑某某强奸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4
、胡某某盗窃罪一案,最终被告人胡某某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5
、马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最终被告人马某被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6
、宋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最终被告人宋某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7
、程某某抢劫一案,最终被告人程某某减轻处罚,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8
、韩某诈骗案一审辩护,最终被告人韩某从轻处罚,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9
、宋某某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被告人宋某某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10
、张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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