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之法律体系

发布日期:2011-1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

  2.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

  3.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或称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4.法律体系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

  立法体系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与法系。

  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1)二者性质不同,法学体系属于思想范畴,法律体系属于规范体系。(2)二者的范围不同,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大得多,法律体系以一国的现行法为限,而法学体系则可以包容对全部法律现象的理论、历史、比较分析等研究的结果。(3)法律体系与国家主权密切联系,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法学体系虽然总是以本国现行法律的理论和实践为重点,与本国的法律体系联系紧密,对应性强,但是它具有跨国性,与多个国家的法学体系之间具有相同性或相通性,相互间可以学习、交流借鉴。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也有密切的联系1)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构成一国法学体系的主要内容。(2)法律体系的发展也是法学体系发展、完善的推动力量。(3)法学体系的发展也会促进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

  二、法律部门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所谓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

  法律制度与法律部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也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2.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补充标准

  (三)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1.客观原则

  2.目的原则

  3.平衡原则

  4.发展原则

  5.主次原则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的法律部门。

  1.宪法;2.行政法;3.民商法;4.经济法;5.劳动与社会保障法;6.科教文卫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