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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热点《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

发布日期:2011-1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此次修改,刑法引入了“社区矫正”这一全新的刑法概念。

  (一)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三)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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