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就《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2-01-03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下称《执法规范》)。为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把握《执法规范》主要精神,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请您谈谈制定出台《执法规范》的意义。
答:制定《执法规范》是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步骤。《执法规范》充分吸纳了近些年检察改革的最新成果和各地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全面整合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业务规范,系统梳理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对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都作出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的规定,形成涵盖检察机关各个业务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统一、完备、权威的业务工作规范体系,实现了执法标准统一化、执法环节具体化、执法要求明确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有效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既是各级检察机关所有业务部门、业务岗位的基本操作规程,又是各级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强制性规范,对于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执法规范》的基本情况。
答: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高检院于2010年初启动《执法规范》编纂工作。高检院党组非常重视,多次研究部署,要求作为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经过近一年的周密论证、深入调研和反复修改,征求各省级检察院意见,高检院业务部门审核把关,曹建明检察长主持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两次审议。可以说,《执法规范》的编纂过程,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发扬民主、凝聚全国检察机关智慧的过程。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执法规范》把握的主要原则。
答:《执法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把握了以下四点:一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根本指导地位,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到各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思想。二是认真贯彻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比如,《执法规范》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对检察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提出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同时明确了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环节入手,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作了明确规定。四是严格遵循检察工作基本规律。比如,《执法规范》着眼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的优势,建立刑事抗诉一体化机制,合理调配公诉资源,统筹使用公诉人才,着力提高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着眼于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和纠错,从制度上明确了公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关系,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问:《执法规范》的定位是怎样的?
答:《执法规范》坚持以执法流程和程序性规定为主线,适当兼顾实体性规定,依据检察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环节,明确检察人员执法活动中的基本要求,便于检察人员理解、掌握和执行。一是系统编纂。围绕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这条主线,遵循检察业务工作运行规律,整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努力使《执法规范》成为全面、系统、具有内在逻辑性的业务规范体系,而不是条文的简单汇集。二是限定范围。为防止文件内容泛化,将《执法规范》范围限定为重点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对综合调研、法律政策研究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则暂未涉及。三是以法为据。条文原则上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业务规范及纪律规定为依据,保证《执法规范》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四是突出重点。坚持以执法流程和程序性规定为主线,适当兼顾实体性规定,依据检察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环节,明确检察人员执法活动中的基本要求,既全面概括,又突出重点,便于检察人员理解、掌握和执行,便于规范执法工作。
问:请您介绍一下《执法规范》的体例结构。
答:根据检察机关执法特点,《执法规范》以检察执法流程为重点,适当兼顾检察业务部门设置,按照总则→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工作→公诉工作→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特殊程序→其他规定等基本流程和逻辑顺序展开。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各项检察工作既在一定流程中,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一些工作并不全部包括在一个工作流程中,有的工作在每个执法环节都有体现,单纯按照检察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会导致重复或遗漏。二是各部门业务有些并不完全独立,如果按照现行检察业务部门设置情况,分别提出每个部门的执法要求,容易导致内容重叠。
问:请您介绍一下《执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答:《执法规范》分为总则、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工作、公诉工作、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特殊程序、其他规定等9编,共63章127节1423条。《执法规范》的总则归纳、概括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共性要求。控告申诉检察分别从信访、举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分别从自侦案件的管辖、强制措施、立案等方面进行梳理规范。侦查监督工作围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三大职责进行规范。公诉工作分别从案件受理、告知等执法环节进行规范。监所检察分别规范监所日常执法检察内容、方法,列举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民事行政检察分别从受理、立案等方面进行规范。特殊程序系统规范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国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办理程序等。其他规定主要对附属于执法各环节的特殊要求作了系统规定等。
问:如何做好《执法规范》的贯彻落实?
答:《执法规范》颁布后,高检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执法规范》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要把《执法规范》纳入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11年内对所有执法办案检察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执法办案检察人员熟知应会。要把贯彻《执法规范》的情况纳入检察业务工作考评范围,使《执法规范》成为业务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和依据。要加强对《执法规范》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执法规范》的行为。高检院将跟踪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情况,并在全国树立一批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检察工作发展情况,定期对《执法规范》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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