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之财产安全:停放小区车辆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担责?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5(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1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键词: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财产损失 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未能够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全面按照约定履行了安全保卫和管理义务的,不因第三人侵权或犯罪行为造成的业主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房地产卷》,主编刘言浩,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商品房是否系夫妻共同共有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39(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未出资的共有人及出资的非家庭成员在分割房产时是否享有份额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0(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无效:封闭阳台,物业公司是否有权禁止?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1(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违反管理规约:庭院花园变鱼池,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干涉?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2(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欠付物业费:住宅屡次被盗,物业管理费是否仍需缴纳?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3(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物业合同终止后移交物业:业委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前任物业公司拒绝推出是否合法?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4(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在租住房屋受人身 损害,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担责?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6(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专有权行使限制:自有房屋安装巨大浴缸,物业公司是否有权阻止?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7(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同管理权:物业公司出租小区公共区域,业委会是否有权要求公布账目?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48(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排水通道被封堵,相邻排水是否遭妨碍?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1(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