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的限制
发布日期:2012-0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相关法律问题
- 劳务派遣工有期限限制吗? 3个回答0
-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遭受工伤,承担责任主体 1个回答0
- 劳务派遣与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 0个回答20
- 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口头辞退 2个回答0
- 劳务派遣工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单位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有相关的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