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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6C037
事项名称: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路政局
办公地址: 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乘车路线: 38、53、381、40、741、6、109、19、715、741、50广安门站下车
联系电话: 62032255转6201
监督电话: 63952666
相关网址: www.bjlzj.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有安全评估报告;
5、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6、有管线架设设计图纸;
7、有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内容包括:架设管线的具体位置、范围、性质、时间、采取的相应措施、申请的事由等;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安全评估报告;
6、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7、管线架设设计图纸;
8、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9、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告知申请人领取《北京市路政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涉及交通安全的,告知须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填写许可流程表,并公示办理结果。
2、对不予批准的,应制作《北京市路政局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填写许可流程表。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路政局    
2、办公地址: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741、50广安门站下车816、19、56北线阁站下车或特5路白广路北口站下车
4、联系电话:62032255转6201
5、监督电话:63952666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jtw.gov.cn

办事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第412号)

样表下载

北京市路政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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