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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写进网络小说的刑事辩护案例

发布日期:2012-03-23    作者:张长海律师
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张长海、戴强律师
辩护律师按语:
接受委托为程XX进行刑事辩护,岂料想该被告程XX竟然是一名写网络小说的业余作家。一不小心我们辩护律师也被写进了小说。现将该小说有关该案案情和律师辩护的章节摘录如下,供有兴趣的人了解一下这个从被告的角度所写的刑事辩护案例。该摘录完全是原汁原味,本律师未进行任何加工。该被告的案例名称为《XX故意伤害证据存疑,律师辩护判处徒刑九个月
 
小说名称《狼窝里的日子》
                 作者:角落人(就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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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网站:原点小说网//www.ydnovel.com  小说类别: 都市言情
 
第一章 噩梦开始
  那是07620日下午,天下来几乎一整天的大雨,门口的积水也开始漫上了路面。但似乎没有丝毫停歇的迹相。
  我独自一人真呆呆看着窗外的雨景发愣,突然;门口停了一辆面包车,从汽车上下来以一民警。我一看认识,XX派出所民警叫刘X
  “今个没出去,”他稍作寒喧“明天早上到派出所来一下”说完便开车离去。
  其实,我心里很明白他叫我去派出所的目的,无非又是为了解决我家父母和邻居家06728日发生冲突打架的事,事隔近一年了,去派出所也不是第一次,但问题始终还没有结果,之所以这样,我知道是办案民警在故意袒护对方,所以我对办案民警也不敢报多大希望。但我又坚信事实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当时很坦然,并没有多想什么、想整我也得找个让人信服的理由。其实在很久以前已经有好多人都在不断提醒我,多加注意,有人会因此整我一下,但我并没重视。我的确有些太天真,现实生活往往要比我们想象的残酷很多。我现在深有体会,的确我轻敌了。
  第二天早上,我将情况告了家人,并且请了假,把俩个可爱的小狗贝贝和乐乐关在家里,然后锁好门,独自一个人向派出所走去。谁知这一去,竟是我九个月看守所生活的开始,这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
  派出所其实并不远,也就两三里地,来到派出所办案民警办公室。我自觉坐在靠墙塑料椅子上,默默等候,在这里我已经很习惯被别人冷眼观望,更不敢奢望能够得到办案民警的理解和同情。我是对他们已经失去信心,也不想再去为自己辩解什么,孤独,无助像一只掉进狼窝的羔羊。
  过了好大一会,办案民警刘X忙完别的事情,他开始从桌子上拿出一份刑事拘留证递给我看,笑了笑,似乎有几分得意。
  我接过那张刑事拘留证,仔细看了看没有说话。
  “看好了没,时间我可是给你留的够充足了,让你给人家赔损失,争取两家达成和解,可是你始终没有把事情当回事”他显得很无奈。“现在想好了么,想好了就在上面签字”。
  “人家是轻伤害,而你家却是轻微伤”。
  “他的伤又不是我造成的,凭什么要我负责”。
  “那么他的伤又是谁造成的”。
  “那为啥就一口咬定要我负责,证据是什么“
  “当时我有不在现场,究竟如何,只有你心里最清楚”他冷冷的说。让我一时半会有些茫然。
  “我心里清楚啥,我心里没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这话留着以后说,我既然能拘留了你,就一定能判了你,不信,你走着瞧”。他十分自信地说。
  “事实是谁都改变不了的,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咧”。
  “不服,你可以去告,随便你到那儿都行“他恶言恶语。
  当天下午,我父母和妻子都来过派出所了解情况,我父母还低三下四求办案民警寻找解决办法。
  我父亲被迫无奈只好向村干部求救,希望能够通过调解和对方达成协议,然而却遭到对方强硬拒绝。看着我父母年迈的身体,不由得内心一阵阵酸楚,2006828日那天早上发生的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
  当天早上,天下着小雨,我正在家里睡觉,听到对门大嫂急匆匆叫我,说我父母和隔壁发生纠纷,打起来了。听完,我连衣服都没有穿,急忙跑去看个究竟。
  原来是这样,隔壁家养了一条大狗,经常到我们几家菜地乱跑,踩坏了不少庄稼。时不时总有乡亲和他家发生矛盾,但总是不见悔改,采取一定办法。依旧我行我素。这不,这几天,这狗就不停地在我家菜地乱跑,我父母也多次向村干部反映,但是就是没有得到解决。
  这天早上,我父母冒着雨到地里收拾蔬菜,一看,庄稼被狗糟蹋得不像样子,我父亲情急之下,就把够撵到他家门口,和他家人论理。谁知对方恼羞成怒,竞合我父母打了起来。
  他父亲手持铁锨,将我父亲额头打了一条口子,血流不止,母亲被他儿子用小锄脸颊划了好大一个口子,躺在他家门口一动不动。我连忙喊“打110报警”然而这时,隔壁家人却大门紧闭,全都跑回家了。只留下我家人和围观的乡党。大伙议论纷纷。
  不一会儿,他家大门一开,他父子二人头上都流着血,他儿子还拿了一把菜刀,向我家人扑来,好在被周围乡党制止。这时村干部也出来劝阻,然后各自给家人看病。当时我母亲因为嫌我家孩子多,负担重。死活不愿在大医院就治,怕家里负担不起。我只好只给父亲拍了片子,做了手术包扎。母亲在村卫生所做了治疗。谁知这给以后的伤残鉴定,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患。现在想起来真是悔恨难当。
  当天傍晚,我的朋友通过电话告诉我,“你这会真的遇上麻烦了,人家分局有人,而且来头不小,在这方面咱太力单了”没等他说完派出所民警就要求我家人给我取被褥,做到看守所的准备。
  “你先到看守所去,明儿个,我就可以给你办手续放你出来”这时我母亲情不自禁,居然跪在刘X面前,放声大哭求他饶了我,我和妻子忙扶起母亲,劝她不要感情用事,泪水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在我被押上警车的时候,我母亲也想陪我一同去分局认一下看守所的路,被办案民警一把推到在地。
  “真他妈的给脸不要脸”白XX的这句话,我现在依旧记忆犹新,看着人民公安爱人民和公安部一级派出所的铜牌,我含泪无言以对。
 
第十七章  关于自我
  今天是九月三十日,早上下起了一些小雨。如果在往年,我们是最忙的一天,很多客户需要打理。而如今我只能在着看守所想家,想我的亲人和朋友。外面的生活现在怎样?家里老人,孩子没了经济来源,他们几口这几个月又是怎么这一个个不眠之夜。不可思议。更不敢想儿女们学习如何?年迈的父母身体咋样?就连我家哪二只小狗,贝贝和乐乐,它们母女在没有我的照顾现在怎样?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泪水在眼眶打转。
  哪还是九月十六日上午,管教干部提我去会见,我戴着手铐,穿上黄马夹跟随着答所那轻盈的脚步向前面会见室走去。
  答所还是很仔细的询问这我的情况,将为带到警戒线前。
  “打报告”她轻声提醒我。
  “报告班长”我很熟悉这里的规定,也以习惯看守所这屈辱生活,这里我深深有种被迫害的压抑感,望着四周高墙和站在高墙电网上的武警战士,哪种心情就像被别人无缘无故打了一顿一样。那种愤怒,激动,无助,百感交集。这里的空气仿佛被凝固,压抑的人喘不过气来
  来到大门口,我看见自己年迈的母亲就孤单单一人站在铁门口,望着儿子。我强忍着泪水向她身边走来,走到铁门口,我只能默默用目光交流,因为我知道此时是无法与家人交流对话。我强作微笑望着母亲,看得出,她仍然为自己儿子不断奔走和努力着。同时想起当我被民警从派出所送往看守所时,母亲拼命和办案民警交涉,而被办案民警强行推下车时的情景,我不得不佩服母亲的伟大了,她用自己年迈的身躯在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遮风挡雨。这又不禁让我感动很无能。母亲应该是儿子为您尽孝心的时候,却还要您牵肠挂肚。儿咋能无愧与甘心呢?
  我不忍再让母亲受折磨,毅然无言离开了大门,走向提审室,去会见我的律师。
  为了早日洗脱自己冤情,平时生活都很据紧的父母还是为我请了律师,因为无论是谁又能容忍别人随意诬告和欺辱呢?谁又能咽下这口恶气。难道老实人就真的成了认人宰割的羔羊,如果这次被坏人得逞,那么,我又如何去面对世人,难道真的又把我冤枉死吗?
  律师很热情招呼我在提审室坐下,他先仔细询问我在监室最近生活和身体情况,因为这也是我家人最关心的,我是在有病住院刚刚出院不久,正在巩固治疗的情况下被送到看守所的,所以我的身体状况无时无刻不牵挂着家人的心。他们时时刻刻怕我出现不测。我也深深知道,如果我的倒下,无论对我年迈的父母,还是妻子和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如何都是一场灾难。家破人亡。
  我必须坚强的活下去。活给自己和那些关爱自己的亲朋好友,更活给那些迫害和冤枉自己的敌人。任重道远。
  “你刚才看到自己家人了吧”律师一边看着我轻声说。
  “请转告他们,我在这里很好,这里的管教和领导都很同情和重视我的情况,积极努力想着解决问题方式和途径”。这时,陈管正好路过此处,经过介绍,他对律师说。
  “我们这里只是监管单位,病不参与案件审理和检察工作”。谈到我的案子,还是鼓励我“不要怕,又不是没有了王法,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总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现在虽然受点苦难和不公正待遇。但不会让你白付出,无论咋样社会和法律总会给你一个完全公正的结果。除恶扬善,邪不压正,这时时间和历史的验证。有关案情方面跟律师讲,想办案单位和驻所监察讲”。
  “只要你在看守所没有什么困难情况,注意保重身体,同监室其他押员搞好关系。案子事情,我们会积极同办案单位相关领导反映案情,提供相关证据,通过前期调查工作,将有关细节落实,给以后起诉和诉讼工作打好基础,只要你能配合我们律师将有关案情落实清楚。相信通过合理途径,案件会有一个真实公正的结果”。
  “因为案件还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以后情况咋样现在还很难说,只有在进人诉讼阶段,我们律师才能真正介入案件审理,维护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是我们律师的神圣职责,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我们会努力的”律师很诚恳地说。
  “以后,有什么情况可以通过管教和家人同我们取得联系,有什么新的证据和线索,都提出来,这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起积极作用”,他放下手中的笔。总归一点相信事实,一切虚假的东西无论怎样伪装,狐狸尾巴总会露出来,事实胜于雄辩,黑白真假,自然明了,你欺骗了一时但欺骗不了一世,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你要放宽心,调整好心态特别把身体养好,”我默默点头。
  “为正义而战,为真理而斗,不畏艰险与迫害,树立坚强信念和顽强毅力,案件真想总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我笑着说。
  “好,有你这样的心态,我们相信问题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他伸出手我戴着手铐一时还不适应,但还是很真诚的与他道别。
  我有被解去刑具回到十一室,继续自己灞看生活。
 
第二十章  冲动是魔鬼
  激情的身边是冲动,勇敢的身边是野蛮,平凡的身边是庸俗,坚持的身边是固执。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因果关系?更无发理解确定两者间的分界线。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常出现着这样事一愿违的事件,让人心痛不已。
  在夜深人静之际我孤独的面对监室铁门仔细审视自己走过的道路,想从其中寻找一些值得思考和检点的遗漏时,却一无所获。绵绵的凄风苦雨伴着无奈不解的思念情绪,默默无语,独自思量,难道这真是我命中注定的人生一场意外悲剧?
  今天看守所更换监控器,将原来固定角度的摄像头,改成了无线全方位监控系统,这样我们将生活在毫无掩饰的监视内,接受管教干部时刻关怀呵护倍感温暖。
  谈到我的案件,记得很清楚,那是去年八月二十八日早上,天下着小雨,我正在家中睡觉,对门邻居嫂子急匆匆赶来告诉我,我父母与我家隔壁程XX家发生纠纷,我连忙前去看个究竟。
  原来,程XX家养了一条大狗,整天到我们几家菜地里踩踏庄稼,为此我父母也曾向村干部反映过,村干部也做了调解,让他把狗拴好,不要再发生类似情况,然而当天早上当我父母推着三轮车到地里收拾菜时,却发现他家大狗仍在地里将庄稼糟蹋一片,情急之下,我父母就将大狗追赶至他家门口,与其论理,当时争吵声引来众乡亲围观,我父亲质问程XX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将狗拴好,让它继续损害庄稼,众目之下程XX并无丝毫惭愧之意,反而恼羞成怒,说我父母讹他,我父母上前给众乡亲讲解详情,却被早已准备的程XX,其子程XX,儿媳王XX,其父用铁锨,儿子用小锄将我父母打伤,我父亲额头被打出一个长六公分口子,我当时手无寸铁,连忙上前制止现将母亲抬到自家门口,又将父亲拉回家中,并拨打110报警。
  当时,程XX父子并无受伤,关门回家,过了一会,之间父子二人头部均流着血,其子程XX手执菜刀向我家人扑来,被在场群众制止,村长出面劝我们两节先给自己看病,随后,我便带着父母到唐都医院看病,先给父亲做了CT,并做了手术包扎,而伤势较重的母亲却因没钱治疗,只好到村医务所做简单缝合治疗,这给以后的伤残鉴定带来无法认定的结果,从而使我家合法权益无法主张。
  今年三月,公安XX分局XX派出所办案民警,将我传唤到派出所,向我出示了程XX的伤残鉴定书,认定其伤势已构成轻伤害,而我父亲是时隔一年的今年三月才做的伤残鉴定,被认定为轻微伤害,母亲因没有在大医院医治,无法认定为由,一口咬定其后果我造成,要求我在鉴定书上签字,因为我当时手无寸铁,也未与程XX发生任何身体接触,怎能对其造成伤害?实属冤枉所以拒签,在采用众多手段无果后被用手铐看押三十多小时后,监视居住。
  四月十九日,我因患胃溃疡半血管瘤住院期间,派出所民警又去我家将我媳妇带去询问,当天下午,我拖着带病身体同媳妇一同来到公安XX分局申诉,在接待室一位局长接待了我,听到我两的案情,他给了这样的答复。
  “现在农村人,发生这样的事,谁又愿意得罪乡党,即便是真的把你冤枉了,那个坟圆没有冤死的鬼”。听到这样的答复真的令我非常失望,如今的父母官怎是如此的人情世故。
  六月二十一日,我应办案民警要求来到派出所,办案民警又向我出示了刑事拘留证逼我签字,在僵持中又让我家主动找程XX家调解,赔偿对方损失,我父母无奈通过村干部询求调解,而对方却拒不到场,经多方努力无果,当时家人对派出所这一做法很有看法,办案民警只说了一句话“我要让你把牢底坐穿,不服随你到哪儿去告”我于当日晚上被送到XX看守所看押至今。
  其间,六月二十六日,检察院同志为我做了一检,认为我的案子应以民事调解。,然后的日子,我的案子如石沉大海,我的案卷在派出所也一呆二个月,在管教和驻所监察过问下,检察院邓XX在八月二十一日才把我案卷从派出所取来,于二十二日为我做了二检,
  九月九日,驻所杨检察官来到监室告诉我,我的案子发被发回派出所重新补侦。
  至今信息皆无,令人困惑不已。
  像我这样的案件听起来都让人好笑,很简单的邻里纠纷,确实戏剧性的演变成为故意伤害,敢问究竟是谁伤害了谁?为什么事情会发生如此变化,令人费解。
  请问,我既没有和程XX发生任何身体接触,当时又两手空空,而在XX公安分局刑警队出示的逮捕说明中却黑字白纸写着我用木棍将其打伤,请问凶器在哪?请明示,证人是谁?是谁在故意陷害我?我要与他同堂对质。程XX的伤究竟来自哪里?我认为是一种自残行为,加害于我,请相关部门领导重新调查取证,还我清白。
  其次,公安XX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案发当时理应对其现场有关证据进行保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笔录,而其并未尽到应有责任,,其中原因令人不解,而我们提供的证人证言,在今年三月才做了补侦调查,作为办案人员在等候观望什么?
  今年六月二十六日,我被送到看守所看押后,派出所民警告诉我我的案件正在调解,说原告问我家索要四万五,作为赔偿,请问证据是什么?是讹诈还是威逼,其心之毒如蛇蝎,你有意欲何为,而作为办案民警又在充当着怎样的角色?
  我家上有父母,下有妻子和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全家依靠我一个人辛苦工作养活,经济负担很重,而原告却正好利用了我的致命弱点,因为我经不起折腾,任何打击都将给全家正常生活带来影响,甚至家破人亡,所以不敢也不会对任何作出违法犯罪行为,这一切正是我的无奈选择。
  在案件整个过程中,我早就听说,程XX想用这次纠纷整我,此时早就预谋并且精心策划,而且有分局某领导人物做幕后,左右XX派出所办案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因为案件从派出所到分局法制科在由局领导批准,由刑警队批捕,这中间的环节众多却简直形同虚设,其中原因是什么?
  在检察院二次补侦中,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令人费解局面?是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还是拿法律开玩笑?玩忽职守,欺压百姓。请严惩相关人员,诬告必须反坐。
  在案件发生至今,我和我的家人一直生活在去如何无尽的烦恼中,受尽磨难和别人不饥饿的冷嘲热讽与白眼,整整四个月的看守所生活更是让人倍受煎熬,看着家人孤独无助和日渐消瘦的脸庞,我无言以对,黯然落泪,残酷的现实生活在我手上的心灵上烙下一个个道道伤痕,我不禁要问,苍天啊!路在何方?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屋遭受这样磨难?请告诉我?我错在哪儿?难道这是家真的没有我生活生存的空间,又是为什么有人就能够这般随心所欲?横行一方。随意践踏法律和道德底线,难道如今的社会真的到了持枪凌弱弱肉强食的残酷时代,望着分觉盾牌形的办公楼,我无言以对。
  有人说,看守所的门永远未有钱人敞开着,进也易出也易,看守所的门对穷人永远是紧闭着进来了,在想出去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我不知错与对。
我必须默默无泪等待着,究竟会是一个怎样的过程?拭目以待,相信会有水落石出的日子。
 
第二十三章  说说外役
我的案卷材料也从派出所二次抱回了检察院,结果然如何,现在还很难说,但我依然坚信事实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还是让他们查去吧,,虽然我对你XX派出所办案民警的补侦工作也不敢抱多大希望,但按照法律程序,我仍需默默等待,等待这无可奈何的结果,相信我们的公检法机关,最后会给一个答案,虽然以后是路肯定会很漫长,但我依旧会更加坚强地走下去。
 
第二十六章  送别
早上点完各后,陈管告诉我:
  “你的案子果不其然又被退回XX派出所补侦了,已经有半个多月,我昨天才知道,我看问题还是很准确,二次补侦结果在没有事实根据那么检察院将会不再受理此案”他很高兴告诉我,我心里其实很明白,我的案件之所以这样反反复复其实很简单,明摆着故意整我,我一习惯了这一个月的苦苦等待,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都会坦然面对,即便是起诉上法院也没有什么,总得有个水落石出,不然我这一个月的委屈与煎熬不就白费了,但无论怎样我总算听到了自己案件的紧张情况,马上五个月了,总该有结果了,我心平气和的等待着,总有结束的那一天,我对这一切充满自信。
 
第三十二章 前途未卜
第二天早上星期天,那天账号是我们管家陈管正班,监室押员又要求大伙洗澡,因为大家又有半个多月没有洗澡了,我连忙用电话将这一情况报告值班管教,我按下电话按钮,听到回铃。
  “报告干部,十一室找一个陈管…………”。
  “知道了,我马上过来”没等我说完,他便挂上电话来到监室门口,没等我开口,他开门见山。
  “你那案子,我目前碰见办案的检察官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派出所办案民警已经把二次补侦材料报道检察院,相信不久将有结果”看着他满脸严肃的表情,我的心里一种不祥感觉涌上心头,因为我太了解他了,况且我并没有打算询问有关我的案情,我用一种很平和的心态面对所发生的一切,情况远远要比我想象复杂得多,我在看守所这近半年的经验和直觉不敢对我的案件有丝毫奢望和幻想,因为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很惨痛了。
  直截了当,就给了我这样的结果,看来他似乎也看出我那难耐心情,看来我那看似简单却让公安机关用了长达半年时间,反反复复,调查取证,补侦再补侦,真不知案发当时都做了一些什么。我不禁想问既然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据你凭什么抓我?真是费劲心机劳苦功高。
我终于可以长长出一口气,这回应该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吧,我默默等待着结果的到来,真是前途未卜,也许还有很残酷的现实在等待着我,我已经在做充分思想准备,因为我深深知道,我的对手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一场暴风雨将来临了。
 
第三十三章  风云突变
听得今天同监室外役向我谈到这么一段话“咱们中国人总是对任何事情抱着几分幻想,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生活怎样的清贫苦难,总是乐哈哈的,表现出一种很乐观的态度,即便是刀架脖子上他还会幻想,这刀是不会砍我的,知道刀将自己砍得鲜血淋漓,他还会有些想不通,这刀咋还真的砍自己呢”通过他谈话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是对此深有体会,也似乎告诫我不要对自己的案件抱太多幼稚单纯想法。
  果不其然,十二月十一日星期二,天下着雨夹雪,这天给我的印象是看守所整个都是很繁忙的,很多管教不断地提着要是奔走于各个监室之间提着在押人员,因为星期二和星期五正是法院,检察院发判决.送起诉的日子,更有一些押员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将被投劳开始自己真正的劳改生涯。
  由于天气突然变冷,很多押员的家属都来到看守所给自己的亲人送来过冬衣物,光我们十一室就有三位押员陆续收到自己亲属送来的棉衣,棉被和衣物。
  这天下午,我们正在监室坐板,看着窗外风场的雨滴和风声。
  “程军利,黄马甲”十三室管教来到我们监室门口,因为我在看守所也算是老毛驴子了,所以和管教都很熟悉,经常谈其我的案子。
  “到”我立即下板,穿上黄马甲站在警戒线内,等待管教开门后,迈出监室门口,因为自从八月二十二十检察院邓XX检察官为我做了二检后,好几个月,我始终没有来到过前排提审室。
  来到大厅,看到答所正在大万值班,组织安排管教对提出来的押员一一核对身份,好家伙一下子就有近十个押员站成了一排,我走过她身旁时连忙打招呼,她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大伙被一一核对完毕,戴上手铐,最后剩下一位押员,因戒惧有限已没了手铐,他又带着脚镣,所以管教只好说,就这样吧。
  “走跟着一块走”武宫是我们灞看最有个性的管教,魁梧身材,留着一小撮短胡须倒有点像日本将军。
  走到大万门外警戒线前,大伙齐声“报告班长”虽然声音不是很整齐,但却很响亮。
  早已在此等候的法院。检察院的年轻干部手拿一份份文书向押员一一宣读,然后是一一签字,按手印。最后在武管的带领下又回到看守所大万,大伙解去戒惧,又被送回到各自监室。
  “接起诉了,看来你的案子将不日有结果,轻伤害案不要紧”**提着钥匙边走边询问我的情况“回到监室,慢慢看,好好构思写好答辩状,凡事要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他来到我们监室门前,打开铁门,我连忙进来,帮他锁好。
  没等我脱去黄马甲,大伙便争抢着看我的刑事诉讼书,大家理论纷纷,其实我早就意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因为我苦苦等待半年终于能够看到一些关于案件的只言片语,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经过和目录,最起码我明白了,我究竟犯了怎样的国法被羁押于此。
  “故意伤害他人罪”对受害人构成轻伤害,我一遍遍看着自己的提诉书。“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看着两个陌生的名字,真不只是何方神圣,又为何如此这样陷害我们全家,还有抓获经过,明明是我拨打110报警电话和XX派出所电话报警,而且是六月二十日我应派出所办案民警要求来到所里,积极配合干警寻求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援助的”看着起诉书,我一头雾水,气愤不已,简直一派胡言。
看一下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西X检刑诉(2008004
  被告人程军利(以下是简历和相关个人信息,略)200762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西安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200771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年717日执行逮捕。
  本案由西安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程军利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78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于2007822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07911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20071031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次退会补充侦查。同年1130日补充侦查完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6828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程军利之父程怀勉在原告程XX家院内,因琐事与程XX发生纠纷并引起厮打,厮打中被告人程军利持木棍将程XX右手打伤,致其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程XX之伤属轻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报案材料2.被害人陈述3.证人证言4.被告人供述5.鉴定结论6.现场侦查笔录和照片7.抓获经过8户籍证明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军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其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决。
  此致:陕西省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检查员邓XX
  2007127
  看着这样起诉,我竟觉得有些荒唐可笑,在这么一个看似简单邻里纠纷案中,却隐藏着这样不可告人的秘密,这里就像有人精心策划的一场闹剧,一步步将我向法律这跟高压线上靠去。
  原来办什么事情都有着自己处理方法和程序,正如我们的办案民警在处理我这体看似非常平常而又琐碎的邻里纠纷。搞得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从而有助长了坏人,恶人先告状,使案情真相难以大白天下。就像是在做一项化学反应试验,只要有他必要的条件和成分,那一切都是完全成立的,是谁在玩火自焚?。
  虽然我一再申明,我一直没有在案发现场拿任何东西,两手空空,也未和原告发生任何身体接触,我只是出面劝阻和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况且看着自己年近七旬的父母被人欺辱,作为儿子的我,又怎样无动于衷呢?我不禁要问,我错在哪里,又是怎样手执木棍将原告打伤?
  我看着二位陌生的证人,以为我根本不认识,另一位也应是邻村村民,我无法理解他俩是出于何种目的和想法,而做出如此伤天害理助纣为虐的事情来,我又如何得罪了他们?记得当时在案发现场,有好几十我们村的村民围观,为什么没有人出来作证,是敢怒不敢言,还是不愿出来说假话,作伪证。又有谁能够证明他两就在案发现场?我不知道,当时的办案民警是否提醒过证人作伪证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我不得不一次次查看着这只有几百字短小的刑事起诉书,竟不禁热泪盈眶,如果不是在十几位押员的监视,我真想放声痛哭,以发泄我这近半年所遭遇的苦难与不公正,难道这世间真的冤都要把我冤枉死。
  看着这白纸黑字和检察院鲜红的印章,想起它那门口高挂的国徽和写着“立功为党,执政为民”的金色誓言,我的心里真的有些说不出的滋味,更无法猜想,我的案子又错在了哪里。
  星期五的下午,孙管又点我的名字,我知道这回是该接民事诉讼书了,因为这是法院一般的办案程序。
  “孙管,我知道是该接民事诉讼了”他仍默默不语,我知道他肯定已经知道一些情况,只是不便当面直说罢了。
  这回出去到是阳光灿烂,冬日难得的晴天,我默默一人在武管的陪同下来到前排提讯室。
  早已等候的法院工作人员民诉递给我,我看了看大概内容,便相应在签字栏里签上了自己姓名和日期,当时我真的有些心烦意乱,我得赶快离开,回到监室静下心来,再仔细看看这份民事诉状。
  走出提讯室,正好碰到郑大队长,他看我拿着文书,关切的问“接判决了”。
  “那是,才接到民事诉讼”我苦笑着说。
  回到大厅,听说那小伙将被释放,管教他们都为他感到高兴,还是孙管提醒为我解去戒惧,很显然我当时的表情肯定是很不和谐的。
  “我知道,我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我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当时我这句话确实没有引起在场人的关注。
  我又回到监室,大伙还是一阵传阅,而后是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我依然心乱如麻,啥也没记住。
  在静静沉默好大一阵后,监室又恢复平静,押员们又三五成群,谈论起其他话题,我这才拿起诉讼书仔细阅读。
  大概内容如下:
  在公安XX派出所民警认真细致的内查外调,言证物证,在事实准确,证据齐全的情况下,XX派出所拘留了被告人,继而逮捕关押至今。我要求按伤害赔偿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1.原告医疗费11075.82.交通费1803护理费营养费18004.原告儿子护理营养费9005.家庭加工厂因父子不能上班造成损失4500元,工厂停产损失20000元,原告家属损失7200元,误工费4000元,精神损失10000,以上合计59655.8元。
  真是各目繁多,考虑周全,看着这样的理由和要求我不禁又觉得有些荒唐可笑,真是心如蛇蝎,假如将这样的两份起诉贴到案发现场让群中评理,不知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在此时我反而心平气和,什么也不想说了。
  晚上,我把两份起诉书递给我们陈管,他仔细看过后,气愤的说“这不是打劫嘛,小小一件轻伤害怎能如此,让他到民事厅告去”。
  第二天,他便和我进行谈话,帮我做案情分析。
  案情怎么发展,看来只能靠律师了。
 
第三十三章:再见律师
  又是一周星期一,我有如约来到提讯室。在提讯室门口便一眼认出为我做律师的那位年轻人,我们没有过多介绍,直接进入话题,我们隔着提讯室栏杆交流着对案件刑事起诉书的看法和认识。
  “这位是张律师”他指着身边那位老头,头发稀少身材魁梧,一副近视镜后露出几分沉着与冷静的神情,我开门见山就对我对自己案件细节与起诉书中的一些情况谈着自己观点,旁边的小伙不停记录着,最后还是那位张大律师打断了我的陈述。
  “现在,我们要根据刑事起诉书上所指的几点进行有利证据取证,记住一点,只要仔细分析,虚假的东西总会路出马脚的,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对你有利的证据在这方面收集起来很困难,很难保全和取证,这也是办理这类案件的难点,但我们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对现有证据进行重新鉴定,假的永远不会真的”。但这无疑需要调查和大量时间,但既然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就要把他搞得水落石出,用事实真相来证明和还原案发现场一些情况,还当事人清白,只要有足够的事实和证据才有可能推翻起诉书上所列罪名,大家都知道法律是重事实讲证据的,无端的猜想和推理都是靠不住的,也是不能拿到法庭上讲的”。
  “那你看我这案件,就目前所掌握情况,会是怎样一种结果,最好或者是最坏”我有些茫然的问。
  “你这案子,就目前所掌握的情况,会是一种怎样的结果,怎么说呢?正处在两者的边缘,”他打着手势。“一提就罪名成立,往下一放,啥事没有,赔偿经济损失,无罪释放”。凭着他的手势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猜透他所指的所谓一提或者一方的真正含义,但从他那严肃的表情和凝重的语气来看,情况又似乎不容乐观”他开始起身来回渡着步子,心里不断思考和计划着什么,大口的烟圈不断腾起,时而又停下脚步。
  “关于你所谈到的几点,我可以简单一一作解释,法律是重事实证据的,没有足够的理由来支持,都是靠不住的,虽然起诉书上所列的两位证人,你认为你不认识,也无法想象他们出于任何目的写这样对你不利的证言,但证人证言也是无法就案件情况成立不成立,你是否有罪说清数的,法院是从各种物证书证人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笔录,鉴定等诸多的案卷材料和大量的调查认定中综合分析才作出相应结果,并不会轻信任何一方或某一个人的片面之言”他用眼神仔细打量着我,稍作停顿。
  “当然作证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你不能单纯认为你不认识,或者以其他理由就否定他们的证言证词。如何认定他们的证言是否真实,我们只能从相关案情上做判断,看证人当时是否真的在现场,二看是否有推翻和判断他作证所说是否属实的相关物证,笔录和相关能够印证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谁都知道作伪证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是否就可以这么说,至少刑诉上的证人证言对我们是不利的”。
  “我们就目前所掌握的情况,要彻底推翻或否定公诉人对你的指控,要有一些充分有力的事实和依据,证明被害人所控告事实不准确,比如说鉴定结论,虽然有医生和医院病历和相关部门的鉴定书,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让他重新做鉴定,我们律师还可以查看他的有关病历资料,通过核对病情和案件相关材料就可以对他所作的鉴定的真伪,可信度和权威性作出相应判断,事实胜于雄辩”。
  “起诉书上所述,我的案件先后二次补侦”我将起诉书从铁栅栏口递给律师,他仔细查看着。
  “2007911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20071031日因部分事实不清再次退回补充侦查,同年1130日补充侦查完毕”。他轻声阅读着,并仔细翻阅着手旁一堆复印装订好的案件材料。
  这时我们陈管走了进来,我连忙做着介绍,互相简单交流,陈管直接开门见山。
  “凭我多年工作经验,他的案子还是有许多问题和疑点的,虽然我现在已不再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工作,我以前是搞预审工作的,也在基层遇见过许多类似案件,假如让我来办这样案件,我会及时将现场所有证据保全卡死,这将为日后处理案件打好基础,只要相关案情通过多方调查和走访群众,将案件的真实情况了解清楚,这样就不会给坏人提供作伪证编造假情节提供机会,从而保证案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这是对日后工作都是很重要的,事实一清二楚”。“而他的案件是2006728日发生的,到至今年911日还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办案单位在这一年多都做了什么,而又为什么会在短短月余却又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了呢?”张律师也谈了自己看法。
  “我刚才也仔细核对了一下相关案卷,没有一份笔录和材料是在911日后做出的,也就是说案件并没有通过二次补侦获得任何新的事实和证据,那么这几个月的补侦工作又做了些什么?这其中又是怎么回事”。说着他俩又对案件各自看法单独进行沟通。那位年轻的律师则仔细询问我对刑事起诉中所指证据一一做着相关法律解释,并且对我最近在看守所的一些情况做了简单了解。
  陈管在谈完自己看法后,告辞去忙监室工作,临走时他关切的告诉我“有情况和律师谈,相信总会有结果的”离开了提讯室。
  “现在案件已经到了起诉审判阶段,我们通过和你交谈,征求你的意见,会对正在案件审理前的有关证据和材料仔细分析,写好答辩状,并且会抓紧这一段时间,将有关案件的一些难点和疑点查清楚,当然这就需要你的支持和配合,你可能在这里还得呆上一段时间,但我们要把握好每一次或每一份对你有力证据的收集和取证的机会,失去了也许将会造成终生遗憾,但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我们是有信心打好你这件官司的”张律师笑着结束了他的谈话。
  坐在一旁的年轻小伙也招呼我近前仔细阅读笔录,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当然在这期间,如果有什么新的情况和想法可以通过管教和家属同我们联系,在这里多保重”。
  通过这次谈话,是我烦乱的心稍稍安稳下来,我知道等待我的将是有一个漫长等待和期盼,也许我很可能将在看守所渡过元旦或春节,但我似乎没有退路,我只好从容面对,也许真的像孙管说的那样“好事多磨”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荒唐可笑。
  情况究竟如何?是我飞蛾扑火,还是沉冤洗雪都说不准,但凡事会有一个结果,正义总归战胜邪恶,这是历史法则。
 
第三十八章  今日开庭
  元月十日,早上大清早,管教干部提我又一次去前排提审室去前排会见,我已经预感到又要去见律师,看来不日我将开庭接受法律的审判了。
  果不其然,张律师果然早早就在前排提讯室门口等待,他热情的招呼我在提讯室坐下。
  “这回我们来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二点,我首先告诉你一点,明天开庭”他依然低声细语,表情十分严肃。
  “我们应该对这一案件有一个清醒认识,虽然证据对我们相当有利,但我们也应该对他有足够多的认识,不能盲目乐观,现在的办案和司法环境不好”他说话的语气依旧是很严肃,没有丝毫乐观的表情,其实我对自己案情是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的,因为我深深知道,我面对的不是一般对手,这体案件也不只是我们两家恩怨的症结,更主要它牵连着公安XX分局某些领导人物,它的成败也会直接影响着一些人的命运与前程。他们会做垂死挣扎,直到他们家的丑恶面目暴露无疑。
  “我觉得我的案子每走一步,都会十分的困难,就像一头牛你不用鞭子抽它,它就不迈步子”我真诚的讲。
  “明眼人都会看出,假如法院判你无罪,肯定会有人进来,又有一些人会自毁前程,错案追究。谁将你这几个月的不白之冤买单”。他略作停顿,案子每走一步他的牵扯面积就会越大,成本也在增加”。
  “你觉得还需我们为您,确切的讲积极配合你做些什么”我心里没底,生怕有所闪失,造成终生遗憾。
  “你只需和我们律师事务所签个有关民事的委托书就可以了”他拿出有关委托节,我看过后,签上自己名字。
  “看来,我的命运也只能靠你们了”我苦笑着。
  “一切现在都还很难说,总归对谁都一样,应该是一种抉择”他开始点起烟,默默不语,我只好也心情沉重默默对视着他,看着他心事重重,神情凝重,提讯室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
  许久,他冲我点了点头,开始收拾文书告别,我看着他直到离开。
  天突然变得阴冷了许多,也许是因为进入了数九寒冬。
  第二天,果然下起了雨加雪,我早早就准备就绪,拿着黄马甲等在监室口,法院一个神圣而又严肃的地方,今天我将第一次走进法院,去接受它审判。
  等了许久,牛管终于点到我的姓名,我迅速跟着他来到前排,早已等候多时的法警为我戴上戒惧,押着我离开看守所乘上警车向法院驶去。
  昔日繁华的街道因为天雨和阴冷的北风显得几分冷清。也许因为半年多的看守所生活,眼前的景物对我是既熟悉而又视乎很陌生,就像多日不见的朋友,互相对望。这里的一切又好像没有发生多大变化。
  汽车一口气驶入XX区法院大门,我跳下车门,随着法警走向楼上法庭,这时的我,视乎有些迫不及待,真的很想见见我多日不见的亲人和朋友,我常常朝思暮想夜不能寐的年迈的父母和家人,他们近况如何,我不由得思绪万千,泪水又一次打湿了脸颊,但我不能哭,我要坚强为了自己,更为了家人,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我是不会为此而屈服,再多委屈和困难也不能阻止我为真理和正义斗争的决心,我需要心平气和的面对目前的一切,果然很多亲朋都来到法庭,我无瑕和他们交谈,默默坐在被告席上。
  很快,审判长程XX,陪审员,书记员吕X和公诉人邓XX以及为我辩护的力得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和戴律师都分别就坐,法庭一下子静了下来。
  “现在开庭”审判正程XX坐在主席台中央,我首先将自己一些情况向法庭作了说明,并如实回答审判长的提问,然后是公诉人邓XX宣读了刑事诉状,并且开始宣读有关案卷材料,我必须仔细听着,并对一些要点作出相应质疑,我首先对案发当时的情况做了简单陈述。
  “首先此时是有对方引起的,对方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家狗多次踩踏我家菜地,此事我父母和村干部也多次找他谈过,并作了调解,而其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听之任之,在我父母情急之下将狗追到他家门口与他理论,他不但没有丝毫惭愧,反而当着众乡亲的面说,我父亲讹他,并且恼羞成怒,当着众乡亲的面对我父母进行殴打,况且当时我并不知情,我实在对门邻居的叫下来才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其一我当时两手空空,也未和原告发生任何身体接触,他的伤该与我没有任何关系,起诉书中指所有木棍将其右手打伤,致其右手掌底部第五指粉碎性骨折,纯属诬告,请问凶器在哪,上面是否有我指纹,请出示”我据理力争。
  “看着自己年迈的父母被别人殴打和欺辱,我上前制止和劝阻于情于理于法何罪之有”我情绪有些激动,法庭寂静无声。
  “请问公诉人,在众证人证言中都提到,我手持木棍或棍棍,请问有关办案人员为何不对此物证进行保全,请公诉人对其作出详细描述”。
  “大概就是一米五左右,手腕粗细,可能是办案单位疏忽了”他开始含糊其词,谁都知道,物证是审理刑事案件的第一大证据,难道另有隐情,在宣读证人证言时他又挑挑点点,躲躲藏藏,真让人难以捉摸。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众多口供中连原告他们自己的证言和笔录都互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又怎能证明事实的真实性”我一一对其作出否定和质疑,简直一派胡言。
  然后是一些比较客观公正的证言,其不愿说假话又因种种情况怕说真话得罪乡党,作出的含糊其词言的证言,我做出认同,并讲了客观看法,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在场有许多围观群众,街坊邻居,为什么没有他们的证言证明我手持木棍的行为,难道他们全都什么也没看见,是敢怒不敢言说真话,还是不愿说假话作伪证,其实有些人处于某些压力,作出模棱两可的证言,我认为也是可以理解的。
  “请问被告人,你认为他们是出于何种压力,压力来自某一方面”。
  “确切的讲,各方面都有,我认为各方面都有,似乎给我造成一种有罪的假象,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但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
  接着法庭对证人证言进行激烈辩论,我的辩护人对公诉人所提到的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等案卷涉及的疑点和互相矛盾地方都进行陈述和质疑,对不容客观和有悖常理的说法予以否定或不予认定,对能够真实反映案发现场真实细节的部分进行了认定,并对办案人员在办案当中一些做法提出质疑,认定其真实用意;合法性有违法律有关规定,有待进一步认定和调查认证”公诉人则以办案单位经费紧张和不知情给予搪塞,看来情况真的比我想象的要残酷许多,不是仅仅办案单位,就连检察院也违心的加入这一冤案的制造当中,看来难道各种法律监督机制都形同虚设,真的有不少人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自毁前程,但这一切却都是现实就像有些人走钢丝。
  接着法庭又将我的民事诉讼状一并开庭,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因为我原以为只要刑诉不成立,民事又从何谈起,现在看来他们并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机会,听着民诉中的一派胡言我只说了一句。
  “民诉与刑诉中说法涉及的事情,那个是真,那些更假”。
  我的辩护人也只用了一句简短的话结束了他两的辩论,“我在这里用假定”他略作停顿“假定,因为我知道本案中有很多疑点和问题是我在近十年办理各种案件中所罕见的,让人难以猜透其中原因,假定我的被告人罪名成立的话,一个小小的……….”他抬起自己右手小指,又会产生多大民事赔偿,法院又会支持合理部分多少呢,况且还有责任分担问题”。因为一个小小的纠纷,却为我招来长达七个多月的牢狱生活,讲起来真是让人难以想象,很快审判长宣布休庭待会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退庭。
  我看过笔录,签上自己名字,又不知多次的按着手印,最后法警押着我又回到看守所,两位法警也对我的遭遇感到不平,我让我碰上了呢。
 
第三十九章  律师的话
  辩护词
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程军利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程XX的辩护人,出庭参加本案的审理,依法为被告人程军利进行辩护。现根据证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依据现有证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军利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从证明程军利是否有伤害行为的证人证言数量统计看,指控程军利构成犯罪的证据明显不足。
1、从公诉人与辩护人所提供的现有证人证言来看,证明事件发生过程的证人中,与被告人、被害人双方无亲属关系、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有八人,其中六人(程XX(邻居、现任村长)、徐XX(邻居)、崔XX(邻居)、程XX(邻居)、邓XX(邻居)、程XX(邻居))的证言均证明2006828上午在程XX(被害人)家门前发生的打架事件,参与者是程XX、李XX(被告人父母)与程XX、程XX(被害人父与子)四人,在双方打架过程中,程军利没有参与打架;另外两个人(即梁XX、苏XX)的证言虽证明程军利(被告人)参与打架,但依据其他证据证明(详见对程XX、田XX的调查笔录以及侦查机关对苏XX的询问笔录),该两人(即梁XX、苏XX)均与被害人程XX或其家族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与其他六人的证言相比,该两份证言的证明力较小,在与其他六人的证言不能相互印证的情况下,不应予以采信。
2、证明事件发生过程的证人中,是被告人、被害人双方亲属、亲戚的证人(包括被告人、被害人本人)有九人,被告人及其亲属共四人(程XX(被告人)、张XX(被告人妻子)、程XX、李XX(被告人夫妇),其证言均证明被告人程军利没有参与打架,也没有打被害人程XX;被害人及其亲属、亲戚共五人(程XX(被害人)、程XX(被害人儿子)、王XX(被害人儿媳)、程XX(被害人本家兄弟)、程XX(被害人亲弟)),其部分证言证明程军利参与打架或打了程XX(被害人)。对这一统计结果,需要重点说明的是:
1)除程XX(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证言证明被告人程军利没有打程XX(被害人)外,被害人一方的证人证言中,即程XX(被害人)、王XX(被害人儿媳)的证言(程XX的证言见其报案材料、王XX的证言见2006828日打架事件发生半小时后的询问笔录),也证明被告人程军利没有打程XX(被害人)
从这一点上来说,被告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的证言能相互印证,就充分说明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证言的真实性和证明力较强,是完全可以采信的。
2)被害人一方的证言中,程XX、程XX除了与程XX之间具有亲属、亲戚关系(程XX是程XX(被害人)的亲兄弟,程XX是程XX(被害人)的堂兄弟),其证言的证明力较小外,程XX(被害人堂兄弟)的证言更是前后自相矛盾,说法不一,显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依据的。
3)仅从程XX、程XX的证言内容来看,均不能证明程XX(被告人)打了被害人程XX
4)被害人程XX自己的几份证言之间、王XX(被害人儿媳)自己的几份证言之间,自相矛盾(详见下文第(三)部分),不能用此来证明和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从以上对比不难看出,公诉人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明显不足。
(二)、从程军利进入打架发生现场的时间和过程看,程XX并没有参与打架事件,何谈构成犯罪。
从与本案及本案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三位证人(程XX(邻居、现任村长)、邓XX(邻居)、程XX(邻居))的证言来看,邓XX证明程军利是在打架事件将要结束时才被她从家中叫出,在她叫程军利时,程军利正在睡觉,而程XX(邻居、现任村长)与程XX(邻居)也均证明在打架事件将要结束时才看到程军利从家中出来,且光着上身,站在其家门口揉眼睛,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该三位证人的证言能相互印证,应当予以采信。这也与王XX(被害人儿媳)2006828日询问笔录中所说的,参与打架的人没有程军利的事实相吻合。这充分证明,程军利没有参与打架的时间和行为。
(三)、依据本案被害人及其家属证言的变化来看,控方指控犯罪的证据自相矛盾,不能采信。
1、被害人程XX证言中自相矛盾之处。
1关于侵害人是谁的自相矛盾之处。
被害人程XX2006831日报案材料中自己明确的说:“我的头部被XX(被告人父亲)用砖砸伤二处裂口,右手臂粉碎性骨折,我儿子头部被程军利用砖砸伤,双膝同时受重伤,缝合数针。”程XX(被害人)本人在此证明其手所受伤害是被程XX(被告人父亲)所打,而并不是程军利所为。但是,到了200694日,被害人程XX在与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中,又说其手上的伤是程军利打的。
2)铁锨是谁夺下的?
在本案中,被害人程XX200694笔录中说:自己用自家的铁锨抡了两下,就被程XX(被告人父亲)夺去又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但是,到了20061226日,被害人程XX在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中,又说:他手持铁锨想去打程XX(被告人父亲),被程家里人和村民挡住,把锨夺下。此时,关于铁锨被程XX(被告人父亲)夺去又在他头上拍了一下的说法又没有了。
3被害人程XX头上的伤到底是铁锨打的,还是砖砸的?
被害人程XX2006831日报案材料中明确的说:“我的头部被XX(被告人父亲)用砖砸伤二处裂口,右手臂粉碎性骨折,我儿子头部被程军利用砖砸伤,双膝同时受重伤,缝合数针。”
但到了200694日,其又在笔录中说:自己用自家的铁锨抡了两下,就被程XX(被告人父亲)夺去又在他头上拍了一下。
再到20061226日,被害人程XX在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中,说法又变为:他手持铁锨想去打程XX(被告人父亲),被程家里人和村民挡住,把锨夺下。关于铁锨被程XX(被告人父亲)夺去又在他头上拍了一下的说法又没有了。
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害人程XX又说:自己头上的伤既是铁锨打的,也是被砖砸的。
以上种种,程XX(被害人)自己对案情的陈述的自相矛盾之处很多,其说法的真实性令人难以置信,令人无所适从。
2、被害人程XX儿媳王XX证言中自相矛盾之处。
1关于侵害人是谁的自相矛盾之处。
XX2006828日证言笔录中,先是明确指出打伤程XX(被害人)的是程XX(被告人父亲),后是证明了程军利并没有打伤程XX的事实和程军利打伤自己丈夫程XX的事实。可是到了20061227日、2007916日的证言笔录中又说:是程军利将程XX(被害人)手部打伤。
2XX2006828日证言笔录中说:程XX(被告人父亲)从我家院子里拿了把锹(锨),用锹头在我阿公的头部打了一下,我阿公的头部就流血了。此证言与被害人程XX关于夺锨的情节自相矛盾。
3XX2006828日证言笔录中说:在他们夫妻开始劝架时,“我阿公的头部还没有伤,在我和我丈夫拉架时,程XX(被告人父亲)从我家院子里拿了把锹(锨),用锹头在我阿公的头部打了一下,我阿公的头部就流血了。”可是到了20061227日的证言笔录中又说:“我赶紧穿衣服往楼下走,到楼下时,……我看见我阿公当时满脸是血。”
综上,2006828日事件发生半小时后,公安派出所对程XX(被害人)的儿媳王XX所做的询问笔录中,王XX证明程军利没有参与打架;2006831日程XX(被害人)口述的报案材料中,被害人自己也证明程军利没有打他,这应是本案发生过程的真实描述。而在事发多日或数月后,其证言又发生了截然相反的变化,其后的自相矛盾之处,显然是不真实的,不能根据变化后的证人证言定案。
(四)、指控犯罪的部分证据是不真实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指控犯罪的证据链中,有一份证据是侦查机关所作的现场勘验笔录及勘查照片,辩护人认为,该证据是不真实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理由如下:
1、根据现场证人张XX(被告人妻子)的证言证实,当时XX派出所110出警的民警只有两名,分别是宫XX、白XX。可是根据该现场勘验笔录记载的时间及勘验人显示,当时进行现场勘验的民警是宫XX、王XX、刘X。在该时段该现场,没有出现的民警王XX、刘X怎么能进行现场勘验。
2、该现场勘验笔录记录的现场勘验时间是2006828早上710分到740分,可是在王XX(被害人儿媳)2006828的笔录明确记载,民警王XXXX派出所询问王XX(被害人儿媳)的时间是2006828早上737分到920分,正在XX派出所询问王XX(被害人儿媳)的民警王XX怎么同时又出现在XX村的打架现场进行勘验工作呢?
3、该现场勘验笔录的见证人只有王XX(被害人儿媳),而王XX既是本案被害人程XX的儿媳,且从其笔录证言看,她说自己也被打,也就是说她本人自陈是本案的当事人,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场勘验笔录的见证人必须是与本案无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该现场勘验笔录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在侦查机关对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案卷中并没有现场勘查照片,公诉人在庭审中出示的补充侦查的现场勘查照片,不能证明是案发当日所拍,公诉人关于因经费问题而此前没有冲洗该四张照片的辩解,显然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五)关于本案无罪证据的认定问题。
鉴于控方证据和辩方证据的对立,我们建议法庭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考虑本案无罪证据的认定。
1、从本案的三份“第一证言”(即被害人程XX2006831的报案材料,被害人程XX儿媳王XX2006828证言笔录,被告人程军利媳妇张XX2006828的证言笔)入手,将其作为认定本案的基础。
以上本案的三份“第一证言”均为在最接近本案发案时间内由公安机关取得的,其中被害人程XX儿媳王XX2006828日证言笔录,被告人程军利媳妇张XX2006828日的证言笔录均在案发一个小时之内取得的。依照刑事案件取证规律,越接近案发时间的证言越可靠。因此,以上三份“第一证言”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是最接近客观的证言。
在这三份“第一证言”中,虽然,双方在本案的起因、过程的陈述上,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但是,在证明程军利没有打伤程XX(被害人)的事实上却是一致的。因此,辩护人建议法庭以此为起点和标准,来认定本案的全部证据和事实。
2、庭审中,被害人程XX以自己在口述2006831的报案材料时,脑子因脑震荡不清醒为由,企图否定自己的报案材料中对自己不利的地方。辩护人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同样的内容又经自己的儿媳王XX2006828证言笔录中提前证实。一个人说法有错误,怎么两个人的说法都会发生错误。因此,刚才,被害人程XX的说法是与本案事实不符的,也是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客观逻辑的。
二、起诉书已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与辩护人的上述观点一致,请人民法院予以认定。
依据起诉书,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曾于2007911日和20071031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在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有现场勘查照片以及苏XX、王XX、徐XX、程XX的证言笔录。
这其中,对于现场勘查照片,如前所述,其真实性存疑。对于苏XX、王XX、徐XX的证言,从其内容来看,与移送审查起诉前侦查机关获取的笔录,并没有什么变化或新的内容,不能算作新的证据。对于程XX的笔录,从内容上看,其并没有证明被告人程军利参与打架或打了被害人程XX,显然该笔录也不能用以指控犯罪。
因此,在没有新的证据能够指控被告人程军利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前提仍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从这一点上说,公诉人自己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与辩护人的观点一致,请人民法院予以认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程军利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予以认定,请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或者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驳回起诉,判决被告人程军利无罪。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程军利的辩护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
  张长海,戴强律师
  2008111
 
第四十六章 接到判决
转眼农历正月十四,这天早上是罗管和刑管正班。我记得很清楚,罗管点到了我的名字。我迅速穿上黄马甲走出监室来到大厅。
  其实法院的工作人员早已在大厅等候“给,这时你的判决,要不要我帮你宣读一下”法院工作人员很客气地特别关照我。
  我接过判决书仔细阅读,旁边有人提醒“先看判决结果”我用眼睛扫了一下“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其实自从法庭回来,我的心里已经做好了充分思想准备,无论结果如何?只要我的罪名成立,我就要上诉,我心头的热血不由得有些激动。
  “我要上诉,凭什么判我九个月,是不是因为我已经在看守所苦苦坐了八个月,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我冲着法院工作人员大叫。
  “你要想好,出去干什么不好,何必这样,忍一口气算了”
  “凭什么判我有罪,仅凭两位陌生人的自相矛盾的口供,就证明我罪名成立,那么,那么多村民证明我没有参与大架,你们法院为什么不采信,公里何在?”“明明连受害人自己在报案材料中都称我并没有对其造成伤害,而在后来的案件补侦中从又一口咬定是我用木棍将其打伤,看到这样你们又如何解释”.我在签字单上签署自己名字,按上手印,并写上‘我要上诉’的意见。
  法院工作人员还是有几分不肯罢休,他们觉得我的态度还是有些顽劣。但依旧做着我的思想工作。
  “你不能只考虑个人感受,应多为家人想想,虽然上诉是你的权利”他们仍然很有耐心“再过几天,就回去了”。
  “不要说判我九个月,就是判我九天,我也要上诉,只要有一线希望,我都不会放弃,请问尊敬的法官,你们头戴国徽,胸佩天平,是在扬恶除善,还是在助纣为虐,口口声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恶扬善,维护正义,这样的判决又能说明什么”。
  “早知道你态度这样顽劣,就应该多判”。一位法院工作人员有些气急败坏。
  “随你怎么判,判个三年我倒会笑了”“我就不相信天底下难道就没了讲道理的地方”我激动的站了起来。
  “好,随你,况且你两家的事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他的伤谁又能说清楚,凡事都要是要有证据”。法院另一位依旧拿着我的判决书不放。
  “既然连你们自己也认为说不清楚,凭什么判我的罪名成立”我反问,一外役向法官手里要过我的判决书,送我回监室,这时的大厅依旧有很多外役观看,只是早已没有拿判决书的押员,也许他们并没有遇到像我这样令人难受的事情。
  回到监室,监室押员看着我的判决书议论纷纷,我注意一定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一口气写好上诉书。
  下午,陈管早早来到监室,照例找押员谈话,我心情有些烦乱,告诉陈管自己接判决的事,他顺手要了判决书,其实我早已猜透陈管的心思,其实谁都明白我的案情只是心照不宣罢了,总归这会牵扯都很多人的敏感神经,自从我开庭后,很多管教都有逃避的目光看我,像是看瘟疫,都躲得远远地,怕引火上身嘛,因为很多人都在关注着我的案件动态,我的案件之所以得到如此结果,不就是在某些人的策划指导下所造成的,我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但自己却又是如此力不从心。
  果不其然,陈管最后还是来到监室,他先巡视了一下监室卫生情况,对个别押员不良习惯和违规行为点个批评,最后他冲我笑了笑。
  “你的判决,我看过了,我的意见还是不上诉的好”他看着我,“假如让我办你的案子,绝不会是今天这一结果,这里边有好多原因和无奈在里面”。
  “我心里还是不服,上诉是我合法利益,我是不会放弃的已经等了八个月,还怕什么”。
  “其实你的判决书,不难看出,其实法院也做出了折中的办法,为什么会判你九个月,你想过没有”。
  正在这时,突然有人又叫我的名字,来到大厅,果然是法院人员还是等候在大厅,他们要了我的判决后,换上新的最后两页,用装订机重新订好,我好奇的询问,他只是说有个别字有误。
  “其实,我还是劝你不要上诉好,虽然这样做对你有些不公,但凡事要想好再说”他是似乎暗示着什么。
  “但我确实是被冤枉的,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我心里不服,况且上诉是我合法权益,假如我放弃,也许今生都不会再有”。
  “你这人咋这么固执,你为啥不想想别人感受”他有些生气“凡事三思而后行”。
  “我先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没好气的说。
  “不用谢了,自己想好再说,走咱回”这回倒是法院工作人员生气的转身离开。
  回到监室,我的心里依旧不能平静,其实我已经按法院要求抄写上诉状,只想着早日递到中院去。
  “报告陈管,刚才法院工作人员又来找我”陈管会心的笑了。
  “其实我决心已定,我已经写好上诉状,虽然结果会对我不是十分乐观,但我会珍惜一切代价坚持到底,即使是拿着鸡蛋碰石头,也在所不惜”在场的所有押员都鸦雀无声,静静注视着我。
  “其实你这人倒有几分像刘胡兰,红岩的意志和精神,”陈管笑后又很严肃的说“你家的情况,我的心里是十分清楚的,看着你的母亲含着泪水站在分局门口,面对刺骨寒风的情景,你是否想想家人的感受,一家七口,没有了你,他们的日子又是怎样过来的,你可曾知道他们正忍受着怎样的痛苦和折磨,还有过不了多久,你的大女儿将面临考高,你肯定是不会也不愿让她的情绪受到影响吧”我一时不由得语塞。
  晚上,我已经将上诉材料整理好,只等交给陈管。
  第二天,我们十一室所有押员集体洗澡,律师却也来会见,我连忙穿好衣服来到前排。
  这回到时张律师迎着我就站在门外,他简单介绍最近情况“其实,我和你的家人的意见都很一致,那就是不上诉,虽然谁都会明白这样的结果令人失望,但我这样做也是有我们的看法,不上诉并不预示着我们退缩,从而接受这一结果,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其实法院之所以给了这么一个糊涂的结果,也是值得思考的,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况且你的案件的焦点以远远超出了判决书的内容,你应该心里很清楚,我们可以通过出去后申诉,找相关部门申诉和控告抓要点,你要的所有材料和证据,我们早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因为你是当事人,你在案件中的地位是所有人无法代替的,听我的,我们律师事务所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你的”。他说话时,更有几分自信为我鼓气。
  我点了点头,但仍有几分不安,他似乎也看出几分。
  “虽然不上诉,似乎对你不公,你上诉也有你的客观理由,但我们做出如此决定也是经过充分深思熟虑和权衡立场的,其实你的家人就在看守所门口,他们正在等着结果”。
最后牛管还是领着我边走边谈“听我老牛劝,忍一口气算了,来日方长,亏吃不死人”他还是蹬着牛眼睛望着我,几分认真。
我似乎只有最终选择放弃,虽然我不甘心,但为了尊重家人和诸多好心人的相劝,又何必让很多人夹在中间难受呢?也不知我这样做将会给我带来怎样后果,但我的决心依旧,我将坚持到底,一定。
 
第四十七章 苦苦等待
  后来的日子,我的内心一直很矛盾,写好的上诉状整齐的放在监视电视架上,我试图几次找所领导和管教谈谈我的案子,大家都很敏感的躲避着。
  昨天晚上,监室押员正在看电视,突然听到有人叫我“黄所来了”我一听来了精神,准备好自己判决书和上诉状想请这位法律专家指导指导,一会儿听到他的脚步声临近,我连忙迎上去打着报告。
  “报告黄所,我想找你谈话”我连忙打着报告。
  “啥事,说”黄所还是很认真的抬头望着我。
  “我接到判决书了,被判九个月,可我怎么也看不懂判决书,他们又是如何认定我有罪的,我不服”他瞪大眼睛望着我。
  “你是谁呢,你都看不懂,我肯定也是看不太明白,况且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嘛”他打着手势。
  “可是,我从今儿算起,也只剩下十几天就刑满到期了,你看看我这案子,现在该怎么办,是上诉好,还是申诉好”。
  “这法院也是瓜皮,为啥不多判几个月”他笑着“上诉是有时效的,而申诉是终身制,你明白不”他摇着头不断变换着姿势。
  “其实作为犯罪嫌疑人,我还是要主动向领导汇报思想,假如我上诉,到时候刑满拿不到中院判定怎么办”。
  “现在你已经是罪犯了,现在怎么办,不好说”黄所摆了摆手不做决定,很显然有自己苦衷。
  当谈到一些敏感话题时,黄所不再表态,只说以后再说,便匆匆离开。
  第二天早上,我们陈管正班,早早他就领着外役来给监室押员晒被子。在期间,他告诉我“你的情况我已经想杨大队反映过了,扬大队有没有找你谈话”,他淡淡的告诉我,其实我早就了解一些有关扬大队的个人情况,也从观察中看到扬大队和陈管谈话的表情中看出一些问题来,因为我们当时正在风场出操,还是那句老话,你不是伯乐,我也不是千里马,没有缘分听天由命。
  对于我的案子,同监室押员都提出许多意见和看法,很多人都帮我出主意,想办法。
 
第四十八章 糊涂的判决
  下面是我的判决书,我将其一字不露的读给亲爱的读者,相信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破绽来。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8X刑初字第022
  公诉机关西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程XX,男,195096日出生于西安市XX区,汉族,退休职工,住XXXX街道办事处XX村三组,本案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程XX,男,1973101日出生于西安市XX区,汉族,个体机械加工业者,住址同上,本案被害人。
  被告人程均利,又名黑娃,男,1967814日出生于西安市XX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农民,住XXXX街道办事处XX村三组。2007621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XX区看守所。
  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张长海,戴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程怀勉,男,1940711日出生于西安市XX区,汉族,农民,住XXXX街道办事处XX村三组。
  西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西X检刑诉【2008004号起诉讼书指控被告人程均利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12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西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院邓XX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程XX,程XX,被告人程军利及其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张长海,戴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程怀勉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西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828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程军利之父程怀勉因琐事与程XX发生厮打,厮打中程军利持木棍将程XX右手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为证明此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当事人陈词.证人证词.被告人供词,法医学鉴定书等证据。认为被告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诉请本院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程XX,程XX要求被告人程均利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程怀勉共向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工厂停产损失费,违约金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59655.8元。为证明其损失,向法院提供了病历,证明,有关费用票据等证据。
  被告人程均利辩称,其未殴打被害人。
  辩护人的意见是,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宣告被告人无罪。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程怀勉同意赔偿损失,赔偿数额请求法庭判决。
  经审理查明,2006828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程均利之父程怀勉因嫌程XX家的狗踩踏其菜地,在程XX家门前与程XX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厮打中持砖块,铁锨将程XX头部击伤,持砖块将程XX头部击伤。程均利也参与厮打,持木棍将程XX右手击伤,将程XX腿部击伤,厮打中程怀勉头部也被打伤,经法医学鉴定,程XX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程怀勉头部损坏不足轻伤。
  又查明,程XX因伤遭受了一下损失:医疗费9433.46.住院生活补助费396元,陪护人员误工费138.营养费400元,鉴定费200.交通费50.总计10617.5.XX因伤遭受了下列损失:医疗费1439.3.误工费879.2.交通费100.总计2418.5元,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家属预交了部分赔偿款。
  本案有下列证据:
  1.XX的陈述证明,2006828日上午630分许,他刚起床听见有人砸门,程怀勉在外边砸边骂,嫌他家的狗破坏其菜地,他刚一开门,程怀勉就在他胸前打了一拳,他就与其厮打,程怀勉手里还拿了块砖头砸在他头上,当时血就流流下来。李荣华也用手打他,程均利抡起棍朝他头上打,它用右手挡,棍就打在右手上了,他急了,拿了把铁锨出来,程均利就u提着棍跑回去了,双方又打开了,这是相当和村干部过来拉架,再未打。
  2.XX的陈述证明,2006828日早上,他正睡觉,听见妻子喊,忙下楼见他父程XX头上流着血正和程怀勉厮打,他赶紧上前,这时李荣华抡棍打来,被他挡开,程均利也扑过来用棍打在他的左小腿后部,他被打跪倒在地,膝盖碰烂了。
  3.程怀勉的陈述证明,2006828日早上他见程XX家的狗在他的菜地里,因为这狗以前踩坏了他的菜地,他很生气,就打狗撵狗,他追到程XX家门口,问其为什么不栓狗,程XX说他是讹人呢,还说他是恶霸,村盖子,于是吵打起来,程XX用掀把将他头部打伤,厮打时他用瓦块扔出去了,打没打伤谁不清楚。
  4.XX的陈述证明,20068287时许,她听见他爸他妈与程XX家吵架,原因是狗塌了她家的菜地。她就去拉架,她丈夫程均利也出来了,她见她父拿了个瓦片,她妈拿了根木棍,程XX拿铁锨,程XX拿锄头,争吵越来越激烈,后来就打开了,程XX用掀在她父亲头上打了一下。
 
  5.XX的陈述证明,她丈夫程怀勉撵狗追到程XX家门口就和程XX厮打开了,她到跟前骂,用伞戳打,程XX将她手中的伞夺下扔在地上,她急了就从前院墙底下抽了一根树棍朝程XX打了一下,然后被谁在头上打了一下就不知道什么了,醒来时已经在去医院的途中了。
  6.XX的证言证明,2006828日早上6点多,他在门口摆早点摊,见西边程怀勉夫妻在程XX家门口骂,程边骂边用砖砸门,他就过去看,这时程XX将门打开,程怀勉就用砖在程XX头上砸了一下,当时血就从头上留下来了,两人就厮打到一起,这是程军利手里捉了根棍往过走,他上去挡,被程一把拨开,程均利手里提棍上去打程XX,程XX被打得靠在门上,程怀勉父子往路上退,李荣华还在那儿厮打程XX,这时程XX从楼上下来往外冲,程均利就过去在程XX腿上打了一棍,程XX被打的跪倒在地,李荣华又拿棍去打时被程XX挡开,并被程在脸上打了一拳,之后程XX回去拿了把菜刀冲出来,被其妻拉住了,程怀勉一家退到路上,两家人还在吵,正吵着程怀勉又拿了块转扔了过去打在程XX胸膛上,有人劝架,对方就再未打。
  7.XX的证言证明,他在程XX家打工,2006828日早上7时许,他正在睡觉听见外边吵得厉害,还有人砸门,起来看时见程XX去开门,门外站着西邻黑娃(即程均利)的父亲,手提着瓦片骂程XX,程XX就出去吵,之后厮打开了,黑娃之母上去推程XX,程XX的儿媳拉架未拉开,正拉着黑娃拿了根棍朝程XX头上打,程XX伸手去挡,棍就打到手上了,当时程被打的退了两步,程XX就扑上去打黑娃,黑娃的妻和母上去挡,程XX一拳打在黑娃之母头上,老婆就倒了,黑娃就拿棍打在程XX腿上,黑娃之父用砖块仍着砸到程XX头上,当时就流血了,程XX站在那儿不动了,黑娃夫妻就回去了,黑娃之父退道路上,其母还躺在地上。程XX站了不到一分钟,跑回屋拿东西,黑娃夫妻过来扶其母,扶到马路上又躺在地上了,程XX拿了把菜刀出来要砍人,被其妻拉住了,他也上去拉。
  8.程均利的供述证明.2006828日上午7时许,他听说他父亲和邻居程XX吵架,就赶紧出去,见他父母与程XX夫妻及程XX夫妻正在吵架,双方吵急了就死打开了,他赶紧上去拉架,这时乡党也都上来拉架。之后他将父母送去治伤。当时对方无人受伤,程XX父子回家后过了七八分钟从家里出来时,两人头上都破了流血了,怎么伤的他不知道。
  9.X刑技法伤字【2006246号及182号法医学鉴定证明,程XX右手第五掌骨其底部粉碎性骨折,系钝性外力所致,构成轻伤:程怀勉头部损伤系钝性外力所致,不足轻伤。
  10.XX.XX提供的有效票据病历等,可证明其经济损失的数额。
  上列证据经法院质证,其中程均利的供词与证人证词及被害人陈词相矛盾,不予认定,其余证据能够互相印证,本院于已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均利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西安市XX区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做的无罪辩护,无充分事实根据,其意见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一方尚能向被害人一方赔偿损失,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程均利及程怀勉对被告人的合理经济损失应付赔偿责任,但被害人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已超出应当赔偿的范围,超额部分不予支持。其中精神损失索赔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因无证据证明其家庭工厂的停产损失及违约金损失是直接的和必然的损失,故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程均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自判决之日计算,判处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621日起至2008320日止>
  二,程均利,程怀勉共向程XX赔偿经济损失10617.5元,共向程XX赔偿经济损失2418.5元。均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程均利,程怀勉互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程XX
  人民陪审员;魏XX
  人民陪审员;闫XX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李XX
 
  看着这样的判决,不知亲爱的读者有何感想,在这里我只想说两点;
  一,判决书中有意篡改我的供词;从而造成我的供词于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词相矛盾的假象。
  二;判决书中断章取义,混淆是非故意制造使我有罪的假象。
  三;其中苏思源和梁元元的证词很明显在说假话。不信,你如果问他一百遍,他俩肯定会给你一百个不同的答案。
  想说的太多,千丝万缕涌上心头,真的让人无从说起。留下的只能出去了再说。
 
第四十九章 本性难移
离刑满释放还有十三天,这十三天在我长达九个月的诉讼中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我似乎在这监室越来越举步维艰,也许是归心似箭,我不得不打起精神,去迎接新的一天。
  在看守所,我承认我这位狼头是很不称职的,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的确是一个十分羡慕的职位,只是我不会运用罢了,因为我深深知道自己压根就不是具备狼的血统,野心,更不用说它的凶残了,但我却又不愿做羔羊,其实我只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根本不具备狼的勇气和魄力,只好硬着头皮顶上去,因为我知道,自己似乎没有退路,以后的路也许会更艰难。
  我是在三月四日,接到执行通知书,当我想法院工作人员询问有关如何申诉的问题时,她给了我这样的回答。
  “现在的申诉制度正在改革,要申诉必须到法院先去审核,符合条件才能申诉”这样的回答让我有几分不解。
  “那么啥时候都可以吗”她抬起头,仔细打量我一番。
  “最起码,也得到你刑满释放吧”她给了我这样的回答,看来她其实水心里对我的案情还是很了解的。
  “到时候,找谁联系”。
  “找法官,就是程XX”看来我只好等候二十日早点到来,不知申诉的路又会是怎样,但我必须坚强的走下去,为了自己和家人更为了那么多为了打抱不平敢于出来作证的父老乡亲,更为了法律的神圣尊严。
  我鼓足勇气,任重道远。
 
第五十三章 写在默默离开
   当天下午,为了迎接我结束九个月漫长的XX看守所生活,我开始了长达十五公里的竞走,在监室的通道近八米的地道行走一千个来回,以表现自己坚强的毅力和为正义终究战胜邪恶的决心。从下午十四点一直走到晚上十八点开饭。只差四圈就完成目标。让同监室大伙心服口服。就连坐在监控器前的李所,孟管也感到吃惊。被我顽强的拼搏精神所折服。
  当天晚上我又陪同另一位押员值了最后一夜。当晚正是大个子李管夜班。我当晚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写稿子,只是陪老寇说一会话。默默看着各位押员不同睡姿,时不时还会传来几句梦语。习惯了见怪不怪。已经生活了这么久,一时半会让我离开,真有些舍不得。
  第二天早上,我们监室一反常态,我没有组织押员背监规,行为规范,大家整齐地坐成两排,默默无语。。
  吃过早饭,我和大伙一起出风场,背监规。很少有人说话,之后的时间又是回到监室坐在铺板上。
  “唱只歌,算是给大家告别,在这里是不说再见的”。
  我走到监室通道中间,依旧给大家唱了那首唱了多少年的老歌。《话说长江主题曲与你同行》。
  你是行路人,我也是行路人;一条漫长的路,两颗赤诚的心;
  你是行路人,我也是行路人;脚下的路越长,心中的爱越深。
  我们从夜从夜走到了晨,我们从冬从冬走到了春。
  有你与我同行再累也心甘,有你与我同行再累也心甘。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有你与我同行再累也心甘,有你与我同行再累也心甘。。。。。。
  一首唱完,又有人让我再来一首,还没等我开始唱,陈管已经打开监室铁门,我只好作罢,同大家告别。
  来到大厅,看见商店老李,他依旧戴着老花镜,提着塑料桶。奔走在各监室中间。
  “老李,再见了”他笑着算是回报。
  后来是陈医生;扬大队;郑大队;杨管;我一一同他们道别。
  “回去,好好的”扬大队语重心长地说。
  “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望好自为之。”郑大队也是满脸严肃。
  天开始有下起了雨,我觉得脸颊上湿润了。
  站在看守所门外的家人和朋友已经在哪里等候多时了。
  雨似乎又下大了起来,别了XX看守所。想到这里泪水已经又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
  车子开始在马路上奔跑,整整九个月过去了。外面的世界变化更大…….
  全剧终
  20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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