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7C002-01 |
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30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崇文区永生巷4号 |
乘车路线: | 110、812、807、104、104快、116、24、101、60、210等 |
联系电话: | 67198304,67198129 |
监督电话: | 67110704 |
相关网址: | //www.bjmzj.gov.cn |
备注: |
办理程序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2、名称须冠以一级社团的名称; (一)提交的材料是: 1、《社会团体增设机构申请表》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五、便民提示 4、 咨询电话:67198304,67198129 5、 监督电话:67110704 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mzj.gov.cn |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 |
相关表格下载
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社团--增设机构申请表
社团--住所使用权证明
相关法律问题
- 社会团体选举 2个回答0
- 请问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需要交税吗? 2个回答0
-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需要交税吗?交什么说 4个回答0
- 社会团体的真印章,出具的假事实证明,构成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吗,或 2个回答20
- 社会团体问题 3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企业职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认定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垦国有荒地及未利用土地的审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建设用地的审核
- 修改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准、变更、注销的登记
- 西藏自治区成立社会福利企业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成立儿童福利机构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基金会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 省打假办工作职责(广东)
- 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定(广东)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听证规则(广东)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广东)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办事程序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