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核(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44C052 |
事项名称: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核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 2、《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收费标准: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总时限不包括上级行政主管审核时间)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五层 |
乘车路线: |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62029695 62025619 |
监督电话: | 62051268、62059693 |
相关网址: | www.bjyl.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核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无
二、申请 1、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生态旅游的申请文件; 2、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 3、生态旅游规划专家审评意见; 4、开展生态旅游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报告;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二)注意事项: 2、收费标准:依法收费 五、便民提示 |
样表下载
相关法律问题
- 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资助境外机构或个人危害国家犯罪活动的行为,该如何 2个回答0
- 北京经济适用房审核通过后,离婚了!我的指标还有效吗? 7个回答0
- 关于国家级高级工程师工资差额的问题? 1个回答0
- 北京旅游进购物点不让出门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指南
- 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管理指南
- 西藏自治区排污费的征收
-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 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核准办事指南(广东)
- 劳动保障年审指南(广东)
- 关于举办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的通知(广东)
-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办事指南(广东)
- 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广东)
-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广东)
- 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简报(第4期答疑专版)(广东)
- 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简报(第4期答疑专版)(广东)
- 广东省2006年第一季度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情况(广东)
- 2005年广东省排污收费情况通报2005年广东省排污收费情况通报(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