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经营者传播侵权影视作品的责任认定
发布日期:2012-04-28 作者:王振兴律师
另一些网吧经营者通过向第三方网站购买电影平台服务,而在自己的网吧局域网内传播影视作品。具体技术实现方式为:网吧电影平台安装好以后,网吧客户机终端向网吧缓冲服务器发出影片播放请求,缓冲服务器自动将请求转发到第三方网站宽频平台远端互联网服务器,远端服务器响应请求,开始向网吧传送影片数据,缓冲服务器收到数据后,于本地磁盘进行数据缓冲,从而使网吧内部影片流畅播放并节约网吧路线宽带。对此类网吧因传播侵权影视作品而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如网吧经营者能证明涉案影视作品是从有经营资质的影视作品提供者那里合法取得,并根据取得时的具体情形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涉案影视作品侵害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其不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但网吧经营者经权利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要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论是上述哪种网络传播行为,如果网吧与第三方网站有合作经营关系,并协商共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而牟利,此时,双方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有具体的分工,二者构成意思联络型共同侵权,应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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