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考点讲解之无权代理
发布日期:2012-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具有一般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行为人实施代理行为没有代理权;(3)无权代理行为并非绝对不能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1、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本人名义所为的代理。
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
2、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无代理权,也不能让别人相信其有代理权;(2)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3)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4)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5)行为人与第三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无权代理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发生何种法律的效果。
* 本人追认。无权代理经本人追认后,其后果同有权代理,本人的追认具有如下特征:(1)本人的追认是形成权;(2)追认的形式是不要式追认;可明示也可默示;可向行为人为之,也可向第三人为之,或公告为之。(3)无权代理经追认后自始有效;(4)行为人实施多项无权代理行为,本人可全部追认,也可部分追认;但同一行为中,不能只追认权利,而不承认义务。(5)追认行为要在第三人行使撤回权之前使。
* 第三人的催告和撤销。第三人行使催告权应具备的条件:(1)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2)行使催告权期限,如本人在期限内未做出确认,视为拒绝追认;行使催告权的意思应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表示。
第三人行使撤回权的条件:(1)应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2)三人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与之进行交易的,丧失撤回权;(3)撤回的意思表示一般应向无权代理人为之。
三、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诚信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由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民法通则》第65条第三款、第66条第1款已有表见代理的意思,但完整的规定见《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立法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英美法认为,外表授权是产生代理权的原因之一。外表授权产生于禁止翻供规则,即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否认别的的理智的人从他的言行中得出的合理结论。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证明文件,行为人与本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或劳动雇佣关系等,对此,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是盗用他人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的,由本人负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则构成表见代理。对于非盗用而是借用的,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而由借用人和出借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3)须相对人为善意,即相对人不知道,也无法知道表见代理人实际上不具有代理权。
《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3、表见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本人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表见代理对相对人来说,可自由选择主张表见代理或主张无权代理。
案例
顺达时装公司急于推销其积压产品,号召职工都参与销售。为此该公司还制定了一系列销售奖励措施。该公司职工张玲其在盛丰百货公司当业务员的同学李青,让其帮忙销售。
按照盛丰百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凡进货都须经领导同意,但李青为显示自己有本事,很爽快地答应帮张玲忙,进一批货。随后,李青用自己保留的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与顺达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顺达公司价值10万元时装鞋的合同。顺达公司按内部奖励措施,奖励了张玲一笔奖金。
随后,顺达公司按合同给盛丰百货公司发去了价值10万元的时装鞋,并委托银行托收贷款。盛丰百货公司得知此事后,查明了真情,遂坚持他没有委托过李青购买这批货,并拒绝付款。顺达公司认为他同盛丰百货公司之间有书面的合同,坚持要求盛丰百货公司付款。双方几经协商未果,顺达公司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盛丰百货公司支付贷款。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1 养鱼专业户李刚的1259公斤的鱼要卖,因其妻子急病入院需要他照顾,其邻居刘勇刚好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李刚便与刘勇约好,由刘勇随便将鱼拉到城里鱼市去卖,鱼价随行就市,卖完抽5%给刘勇做报酬。刘勇开车途中被一辆大卡车撞到,警察责令有过错的对方给刘勇修车,但一时半会修不好,正好刘勇的同学王兵开车路过出事地点,刘勇担心鱼变臭,由与李刚联系不上,于是就求王兵将鱼拉到城里鱼市去卖,鱼价随行就市。
相关法律问题
- 司法考试通过后,在苏州地区,前景怎么样? 3个回答15
- 司法考试 0个回答0
- 请问,我的专业是司法助理,可以参加2011的司法考试吗 2个回答0
- 2009年司法考试二试卷48题的答案的疑问 0个回答0
- 司法考试 3个回答4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郑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微网测试号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