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18B072 |
事项名称: |
承包经营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对外经济贸易部于1990年9月13日发布的外经贸法发[1990]第22号《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
乘车路线: |
乘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车路南 |
联系电话: |
85163182 |
监督电话: |
65248759 |
相关网址: |
//www.bjmbc.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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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承包经营许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办理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和受托经营管理中外合营企业-承包经营许可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者主体资格、项目内容及有关法律文件符合审批依据中所列各项法规规定。 2、符合《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 (一)材料提交 1、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 2、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合营企业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批复文件,告知申办人领取。(条件具备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不予批准件,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3、乘车路线:乘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车路南 4、咨询电话:85163182 5、监督电话:6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7、网址://www.bjmb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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