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批发许可证》申请(北京)
事项编号: | 0018C004-01 |
事项名称: | 《食盐批发许可证》申请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1990年国务院令51号) 3、《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十七条(1994年国务院令163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
办理机构: | 市场运行调控处 |
办公地址: |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市商务局414房间) |
乘车路线: | 乘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车路南。 |
联系电话: | 85163023 |
监督电话: | 65248759 |
相关网址: | //www.bjmbc.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食盐批发许可证》申请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一)结果形式: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场运行调控处 3、乘车路线:乘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车路南。 4、联系电话:85163023 5、监督电话:6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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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转代批发委托书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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