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申报
破产债权的申报<破产债权<破产法律知识网站:企业破产网//www.365lvshi.com/qiyepochan/06a/436.html破产债权的申报
破产债权的申报,是指债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依人民法院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登记债权,以表明其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没有依人民法院的通知或者公告规定的期间(不可抗力除外)申报债权,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放弃破产清偿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自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同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这里的“一个月”、“三十日内”、“三个月内”均指的登记申报债权的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应视为放弃债权,但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未在规定的期间内申报债权的,仍可在破产财产分配前申报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该规定是对因不可抗力而延误了在法定期间内申请登记债权的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补救,体现了对债权人合法债权的保护。 破产债权的申报<破产债权<破产法律知识网站:企业破产网//www.365lvshi.com/qiyepochan/06a/436.html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 2个回答0
- 破产债权申报审查 0个回答5
- 问:债权人B企业可以在哪个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申报这100万元的债权吗? 2个回答0
- 问:债权人B企业可以在哪个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申报这100万元的债权吗? 1个回答0
- 公司破产后的债权问题 5个回答20
- 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
- 离婚对方藏匿孩子怎么办
- 婚礼出bug,婚庆公司需要赔精神损失费吗?
- 中*教育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解除权”?
- 仅持有股份未参与违法经营刑事责任
-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房产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 ST中*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范围
- ST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鹏*士最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网上购物的管辖
- ST同*最新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过婚内出轨能要赔偿吗
- 南*股份索赔时间,收到处罚决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