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观念是错误的
发布日期:2012-07-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由此可见,“父债子还”、“夫债妻还”在今天已成为错误的观念,已完全不能再适用。现在任何人都不能再据此要求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的价值之外用自己的财产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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