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
办理地址: | 复兴中路593号,邮编:200020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含国家人防办公室审批时间) |
申办对象资格: | 在本市注册的拟申办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
申办手续: |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六份); |
办理程序: |
1、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申请;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500项 2、国家人防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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