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被判缓刑 缓刑期间违反规定收监执行实刑
发布日期:2012-07-26 作者:110网律师
80后的杨军,2004年1月11日,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的温生撞成重伤,后被鉴定为6级伤残。经封丘县交警大队认定杨军负事故全部责任。封丘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在缓刑考验期间,自2010年12月15日后杨军再未到公安机关报到过。以致公安机关对其依法监督不能进行,建议法院对杨军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杨军在缓刑考验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违反了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遂依据《刑法》、《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裁定。
作者单位:河南省封丘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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