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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追诉标准

发布日期:2012-07-27    作者:110网律师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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