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结婚条件中,性病患者能结婚吗

发布日期:2012-08-09    作者:连会有律师
性病是性传播疾病的简称,1976年,世界卫生组织常任理事会上决定采用性传播疾病的概念。性病是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很大。例如,梅毒除了在生殖器上发生变化外,还能侵蚀到全身各部组织里面去,进行破坏。梅毒发病期很长,可分为四期。第四期梅毒,已侵入脑和脊髓,重者使人变成疯子,也就是麻痹狂。如果侵入脊髓,就变成脊髓痨,走路不稳,成为残废。
  由于性病具有传染性和遗传性,为了保障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健康,法律严禁性病患者结婚,性病患者必须在彻底治愈后,才可以结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