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为老婆过生日为幌抢夺金店首饰被抓
发布日期:2012-08-12 作者:110网律师
法院查明,2011年6月7日下午14时30分许,被告人刘志平骑摩托车窜至丰城一金行,以替老婆过生日买黄金首饰为由,骗得该金行老板李艳拿出一条金项链、一只金手镯、一枚金戒指。被告人刘志平假装挑选并趁李艳接待其他顾客时,拿起上述三金首饰向外跑,李艳见状大声呼叫。被告人刘志平逃离数米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追上,被告人刘志平便放弃逃跑并自愿归还抢来的上述金首饰,随后被群众扭送到案发地,后由公安人员带走。经价格鉴定,被抢的三项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2161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志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刘志平属犯罪未遂,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和一已婚男子同居 对方的老婆私闯民宅并殴打他人怎么办 1个回答10
- 我老婆的生日? 2个回答5
- 朋友老婆过生日请我父母喝酒 我父亲酒喝多了撞死电线杆 1个回答0
- 婚内老公拿走了老婆的首饰,离婚了要赔偿吗 1个回答15
- 金店首饰丢失赔偿 4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