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欲与民航公司解约遭拒申诉至最高法院
发布日期:2012-08-15 作者:110网律师
42岁的赵洪是一名空军退役飞行员,1994年进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工作,担任飞行员和飞行检查员等工作。赵洪说,在国航工作的十多年间,他守法守约保障了飞行安全无事故,而公司却违反合同,没有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节油奖以及足额社会保险等,同时存在超时加班等情况。
2010年10月26日,赵洪以公证的形式向公司送达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办理他的劳动人事档案及相关档案的移交手续,但遭到公司的拒绝。
此后,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但是此案经过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国航称不存在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已经依法缴纳了社保,法院的终审判决中据此认定,赵洪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因此不予判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近两年来,赵洪陷入了既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又不安排飞行任务、没有收入的状态。昨天,赵洪带着厚厚一沓申诉材料,来到最高法院申诉,希望能够终结这起长达两年的官司,早日获得自由身。
北京航空法学会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此案代理律师张起淮说,航空行业属于特殊行业,飞行员的辞职与其他行业有一定差别,由于培养一个飞行员要支付高额的成本,因此按照飞行员的行业管理规定,飞行员要想辞职,除非是航空公司同意,或者有法院的判决支持,否则,航空公司拒绝移交飞行员的档案,飞行员无法到下家进行再就业。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原则——最高法院判决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诉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之信义义务与注意义务 ——加拿大最高法院“Peoples Department Stores Inc. (Trustee of ) v. W
- 司法解散公司诉讼之规则补遗与再论证——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为视角
- 对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条款的理解——最高法院裁定顶盛公司诉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内河船舶保险纠纷申诉案
- 最高法院出台文件规范公司退出(强制清算)行为
-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申诉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48(学习札记—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美国最高法院“环球电影制片公司诉索尼公司案对TCL互联网电视案的启示
- 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60(学习札记—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畅通申诉渠道 规范案件办理 保障公民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就申诉立案大厅一年来运行情况答记者问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
- 离婚对方藏匿孩子怎么办
- 婚礼出bug,婚庆公司需要赔精神损失费吗?
- 中*教育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解除权”?
- 仅持有股份未参与违法经营刑事责任
-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房产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 ST中*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范围
- ST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鹏*士最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网上购物的管辖
- ST同*最新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过婚内出轨能要赔偿吗
- 南*股份索赔时间,收到处罚决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