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查看资料

男女平等的认识

发布日期:2012-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是:

  (一)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二)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主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夫妻之间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四)夫妻双方在赡养各方老人总是上权利义务平等;

  (五)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

  (六)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性;

  (七)兄弟姐妹等一切男性和女性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