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证件办理 >> 查看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法律依据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即可办理注册。 
条  件

申请材料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申请受理机关
各区财政局
决定机关
各区财政局
程  序
1.收发文窗口受理;
2.市、区财政局审核;
3.办理注册登记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相关表格下载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事项.doc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