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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2-11-14    作者:110网律师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自然人犯本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河南省名定罪量刑标准  
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数额巨大:股份有限公司五百万元以上。以生产经营为主和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万元以上;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十五万元以上;以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五万元以上。

  后果严重:严重损害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给投资者或者其确债权人造成五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等。
  其他严重情节:取得公司登记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出资者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等。
  单位犯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上述数额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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