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涉港离婚律师,在香港登记结婚能在深圳离婚吗
发布日期:2012-11-19 作者:陆慧律师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双方感情不和,可以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
咨询:18718680963(陆律师)
香港登记结婚,在深圳办理离婚的前提:
1、婚姻中的内地居民尚未取得香港身份证;
2、内地居民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居住证或社区工作站的居住证明为准)。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在内地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办理离婚手续。
在向法院起诉前,应将香港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登记结婚的一张纸)交由中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进行公证。
诉讼离婚的过程:
1、去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
2、领取开庭传票,等候开庭;
3、开庭审理;
4、领取判决书;
5、对判决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基本的资料:
1、起诉状;
2、双方的身份资料;
3、结婚证;
4、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诉讼离婚的时间: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会出结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会有结果。
如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做离婚速裁,时间为一周左右,快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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