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生育收养 >> 查看资料

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给付对象(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的参保女职工 ⑵配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男职工

①配偶为农村户口

②配偶为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的城镇失业人员

⑶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女同志

⑷做计划生育手术的男职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