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精讲:边境制度

发布日期:2012-1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边境制度。2013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开始,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1.界标的维护。

(1)相邻国家对界标的维护有共同责任。

(2)双方应采取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灭失。

(3)出现移动、损坏或灭失的情况,一方发现应尽速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

(4)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或毁灭界标的行为给予严厉惩罚。

2.边界土地的使用。

(1)国家对本国边界地区土地的利用,不得使对方国家的利益受损。

(2)国家不得在边境地区建立可能对另一国境内的动植物、空气或水源造成污染的工厂或从事任何可能造成此类污染的活动。

(3)不得在靠近边界的地区设立靶场或进行任何可能危及对方居民及其财产安全的武器试验或演习。

(4)如遇森林火灾,应尽力扑灭或控制,不使火灾蔓延到对方境内。

3.界水的利用。

(1)沿岸国对界水有共同的使用权。

(2)一国在使用界水时,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即不得采取可能使河流枯竭或泛滥的措施,不得单方故意使河水改道。

(3)渔民只能在界水的本国一侧捕鱼。

(4)相邻国在界水上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船舶在航行时应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且只能在主航道上航行。

(5)除非遇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一方船舶未经允许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

(6)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桥梁、堤坝等),应取得一方的同意。

(2006/一/29)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两国的边界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甲、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条约。现甲国提议开发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社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项目。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法从事?

A.在纳列温河甲国一侧修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观光栈桥

B.游客乘甲国的旅游船抵达乙国河岸停泊观光,但不上岸

C.游客乘甲国渔船在整条河中进行垂钓和捕捞活动

D.游客乘甲国游船在主航道上沿河航行游览

答案:D

解析:根据界水制度,甲国在水上修桥必须得到乙国的同意,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停靠上岸,只能在甲国一侧垂钓或捕鱼,所以A、B、C都不对。相邻国在界水上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船舶在主航道上航行,并应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故只能选择D。

4.边民的往来。

5.边境事件的处理。

通常通过协议,由双方代表成立处理边境地区事项的机构,专门处理边境事件。边境事件一般包括偷渡、违章越界、损害界标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祖权律师
广西桂林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