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财产保险 >> 查看资料

车主少交钥匙 保险公司少赔损失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上了保险的汽车丢了,在理赔中,保险公司因车主少提交一把钥匙而拒绝赔偿5%的损失。为此,车主侯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后者全部赔偿保险金。
       今天上午9时,东城法院一审驳回了侯先生的起诉请求。
       2005年5月6日,侯先生购买了一辆解放牌客车。随即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了全车盗抢险。车开了两个月后被盗,在理赔过程中,因为先前丢失了一把车钥匙,车主侯先生只向保险公司提交了一把原厂车钥匙和两把自配钥匙。
       保险公司却以侯先生理赔时未能将原厂车钥匙全部提交为由拒赔5%。保险公司答辩提出,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有明确约定,未能提供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侯先生丢失车钥匙,已经增加了车辆丢失的风险,所以免赔是成立的。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车钥匙是开启机动车的唯一工具,车钥匙的丢失必然会增加投保车辆被盗的风险。法院认定,侯先生未能在索赔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部的车钥匙,保险公司依据约定的免赔率作出理赔的决定并无不妥。因此驳回了侯先生的诉讼请求。
       “不满,非常不满。”侯先生在领到判决后马上表示要上诉,保险公司则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法官提示
       车钥匙丢失后,车主应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损失呢?审理该案的法官提示广大车主,在车钥匙丢失后,应该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就此提出增加保费、降低赔偿金或者要求车主更换车锁的要求。车主立即履行告知义务,便可以减轻损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宪梅律师
山东潍坊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