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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知识:劳动关系管理

发布日期:2013-01-25    作者:聂晓东律师
     一、劳动关系管理的概念
(一)劳动关系管理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职工及其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利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代会)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环境等。
(二)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直接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三)改善劳动关系的意义
(1)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
(2)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建立健全市场就业机制的客观需求。
(3)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I)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者的义务
(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2)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技能。
(3)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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