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父母都不要,那该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3-02-15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所以本案中,你们夫妻双方均不愿意抚养孩子,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条件综合考量,判决由条件较好的一方先行抚养。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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