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的,怎样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熊敏律师
答: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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