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后抢救无效死亡

发布日期:2013-03-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后抢救无效死亡
    我爸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6月6日上班期间感到不舒服,就跟管事人说了一下,未走出厂门口就摔倒在地上,我哥就赶快开车送她去医院,但在路上就断气了,去到医院,医生说不行了。 对于我爸爸的情况,这属于工伤吗?我没有爷爷和奶奶,我和我妹妹都成年了,我爸爸今年已过55周岁了,我妈妈今年54 周岁,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钱?怎么算?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您父亲应认定为工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经过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