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现在正准备和老公离婚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把我们的房屋卖了 我该怎么办
您好,,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老公无权处分,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您予以追认合同有效,不予以追认合同无效。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未过户给买受人的情况下,若果您不予以追认合同,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您如果追认合同,合同有效,房屋过户给买受人,您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分割房屋价款的一半。
2、房屋已过户给买受人,如果房屋登记簿上的产权人为您老公,买受人适用善意取得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时您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分割房屋价款的一半。 建议您尽快调查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否已经过给买受人),考虑好您是要房屋还是要房屋价款。作出决定后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刑事案件流程是怎么走的
- 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吗
- 继承财产的顺序
- 污染环境罪分析
- X江技术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及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X卫股份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公告
- X力医疗最新索赔消息,发布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律师提示索赔范围
- 第三人能否直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 虐待罪与遗弃罪的区别
- ST路通索赔条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相关事项公告
- 威创股份索赔范围,发布定期报告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
-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富通信息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取保候审的不同结局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