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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一年了。现在孩子更百天,从我生下孩子到现在,他家就没人管、没人问的,我现在一直在我娘家,他家也没人来叫我,我现在想提出离婚,我想问孩子会判给谁?用不用赔偿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结婚一年了。现在孩子更百天,从我生下孩子到现在,他家就没人管、没人问的,我现在一直在我娘家,他家也没人来叫我,我现在想提出离婚,我想问孩子会判给谁?用不用赔偿他家彩礼?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您如果和对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不存在后两种情形的问题,您就没有责任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依您说的情况,孩子现在刚百天即两周岁以下,所以由您抚养孩子。男方要支付抚育费,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应定期给付,一般给付至孩子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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