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13-03-07 作者:熊敏律师
答:我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国有农垦企业中的农工退休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另行制定。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六个远城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采取逐步过渡办法,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问题
-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 1个回答40
- 关于将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 1个回答0
- 企业破产关于职工的养老保险 1个回答0
- 社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维权 2个回答0
-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虐待罪与遗弃罪的区别
- ST路通索赔条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相关事项公告
- 威创股份索赔范围,发布定期报告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
-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富通信息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取保候审的不同结局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 拆迁时怎么和拆迁方谈判
- 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责任与当担
- 普*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榕*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你要有一个医生朋友,还要有一个律师朋友,真的需要吗?
- 买房子多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 ST鼎*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航高最新索赔公告,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